古代交规趣谈:唐人超速竟然还要打屁股

历史人物 2025-03-19 01:29www.188915.com历史故事

“打屁股”可不是儿戏

长安城,作为国都,人口众多,交通繁忙。在唐太宗的时代,为了维护交通秩序,对于在街道上驾马或驾车的人,如果没有充分的公私原因,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按照《唐律》,这些人会被用竹板或荆条打50次脊背。考虑到脊背是人体经脉的汇聚之处,唐太宗心怀仁慈,决定将处罚方式改为打屁股。

对于更为严重的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会按照斗殴杀伤人的罪行减一等处理。而对于交通事故的轻重,也有明确的量化标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可以免于处罚,比如公文传递、朝廷命令发布等紧急情况下需要快速驾马。如果造成人员伤亡,可以通过支付罚款来赎罪。

古代的交通规定并非儿戏,“坑马”的清交规就是明证。在路况崎岖、天气多变的情况下,朝廷制定了详细的交通规则,以减少雪灾期间的交通事故。若因天气原因骑马撞伤人,不仅要赔偿医药费,还要赔偿坐骑。若撞至人命丧黄泉,则会被打一百大板,坐牢三年,并赔偿丧葬费,坐骑也会被官府没收。

雪天的交通情况古今相似。清代某文士在雪天雇驴车的经历,与现代雪天出租车涨价的情况如出一辙。有时,即使愿意支付双倍价格,也未必能雇到车,因为雪天的车夫生意兴隆。

值得一提的是,“左侧通行”的规则也有其深厚的历史背景。尽管历史上存在以右为尊或以左为尊的不同时期,但主人迎接客人时,习惯在路的左边等待。这是因为古人习惯靠左行驶。直到晚清,采纳了欧洲的交通规章,才将行驶方向改为右侧。这一变化在当时的竹枝词中也有所记载。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沿袭了这一规则,即行人及汽车靠右行驶,超车则需从左方加速。这一规则的实施,旨在保障交通的顺畅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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