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事件2015(食品安全事件2022)
食品安全事故再次敲响警钟。2015年5月,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一家食品公司的豆腐因大肠杆菌超标导致多人食物中毒。这家公司被曝在生产豆腐过程中使用了地沟油,并将其加工成豆腐干销售。这一事件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已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经营,并对涉事企业进行深入调查。市场监管部门已全面检查该公司,寻找问题根源,督促其整改落实。
让我们再来看另一个食品安全事故的典型案例。南京市建邺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多家店销售的保健食品疑似为假冒伪劣产品。2015年7月21日,建邺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对11家性保健店进行突击查处,发现这些店铺存在销售宣称具有壮阳功能的假冒保健食品的行为。经检测,这些产品中检出了“西地那非”、“他达拉非”等药物成分。经过深入追查,发现涉案的假冒保健食品生产窝点位于河南郑州和三门峡市。犯罪嫌疑人利用租赁的房屋作为加工窝点,购买大量空胶囊、西地那非、淀粉等原料以及空瓶子和外包装盒等包装材料,将西地那非和淀粉混合装进空胶囊,然后包装成成品销售至江苏、山东等多个省份。此次行动共查获近百个品种的“金伟哥”、“植物伟哥”、“德国黑蚂蚁”等有毒有害保健食品共计90多万颗,西地那非粉末25公斤,涉案金额高达约1300万元,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7人。
除了这些令人痛心的食品安全事故,我们还应了解我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首次颁布,经过多次修订,最终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律是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制定。它的实施为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筑起了一道坚实的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