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中国古代的政府不禁止男子嫖娼行为呢?
世界之最 2025-04-18 18:00www.188915.com世界之最大全
在中国古代社会,娼妓制度以一种特殊的方式为男性提供了有限的性自由。这种制度的核心原则在于,只要性关系不破坏婚姻和家庭的基础,就被社会所接受。拥有财产和地位的男性,除了明媒正娶的妻子之外,还可以拥有妾和婢,并与她们发生性关系。这种自由并非无限制,任何可能破坏婚姻家庭的性关系都会遭到严厉谴责和禁止。
在古代,娼妓的社会身份往往是非自由人或半自由人。对于男性而言,娼妓的存在和嫖妓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是被允许的,因为她们不可能与有财产和地位的男人结婚。对于低阶层的男性,娼妓是他们合理合法地宣泄婚前性欲或婚后剩余性欲的对象。而对于上层男性,尤其是士大夫阶层,娼妓则是他们可能找到的情人。
在传统的家庭结构中,妻子是明媒正娶的、负责生儿育女、操持家务的管理者。而妾或小老婆则是用来补充妻子不足的,她们通常年轻美貌,满足男性对嫩枝秀色的心理需求,同时在床上技艺高超,满足男性的性生活需求。婢女则是主要从事体力劳动的(半)女奴,虽然并非男性必然的对象,但如果愿意,男性也可以与她们发生关系。
尼姑在男性社会中更像是贞节的花瓶,让男性感到世界是圆满的,毕竟还有一些守身如玉的圣女供他们崇拜。至于娼妓,对于低阶层男性来说,她们就像公共汽车,对于中层男性,中级娼妓如同隔壁女邻居,可以让他们尝鲜偷情。而对于上层男性,高级娼妓则是他们的梦中情人。
中国古代的娼妓制度反映了当时社会在性关系方面的特定观念和规则,同时也体现了社会公平的内涵和对不同阶层男性的不同需求。
上一篇:时至的同义词是什么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