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确定21点后禁跳广场舞!
许昌市广场舞噪音扰民问题长期存在,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许昌市出台了《许昌市文明行动增进规则》,该规则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许昌市首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场所性规则,旨在规范市民的行为,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据悉,《规则》共五章,包括总则、倡导的典型行为和行动、促进和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合计37条。其中,备受关注的是《规则》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在公共场所进行广场舞、唱歌等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不得扰乱他人的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特别是在夏季晚上9点至次日早上6点,冬季晚上9点至次日早上7点,禁止进行噪声较大的文体活动。违反此规定者,将先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为了方便市民投诉举报,许昌市还将“12345”政务服务热线作为投诉举报电话,市民可以便捷地反映问题。多年来,因广场舞引发的问题屡见不鲜。有广场舞大妈与小伙子争篮球场的事件,也有住户向跳舞人群扔水弹、树立高音炮等过激行为,甚至引发过恶性辩论。类似的问题在全国范围内也普遍存在。
值得注意的是,许昌市是河南省第一个对广场舞时间段作出明确立法规定的城市。目前,在全球范围内,虽然有一些城市通过立法方式对广场舞进行限制,但总体数量并不多。例如,《北京市文明行动增进规则》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重点整治广场舞声音扰民行为,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而2021年1月1日起实行的《上海市大众文明效劳保证与增进规则》也确定了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运动的相关规定。
正在制定中的《沉庆市文明行动增进规则》也拟定了相关规定,限制健身、歌舞等文体娱乐活动的噪音影响,确保不侵入他人生活空间。这一规则的出台旨在促进市民文明行为的建设,提升城市形象和生活品质。这一进步性的举措受到了广大市民的关注和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