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小丽事件 查小丽事件
小丽一次性付给了房东2元,包括三个月的房租和600元的押金。当她10日晚上正式入住的时候,却遇到了一个难题。房东告诉她,家里的电热水器很费电,如果她想洗澡,每次得额外支付20多元电费。这让小丽感到非常不解,因为在租房时,房东并没有提及这一点,而且当初说好的公共设施可以免费使用。
由于这个纷争,小丽一天都没有住进去,但房东却要扣除她600元的押金。小丽不同意,她的朋友小刚和小敏也过来与房东理论,但最终仍然被扣掉了元。小丽很长时间没有工作,好不容易凑齐了这笔钱,却遭遇这样的待遇,这让她的朋友小刚感到非常不平。于是,他用店里的打印机制作了小卡片,在附近贴了百十来张以表达不满。
另一方面,房东小璐表示,在租房时她已经告诉小丽家里不能洗澡,是小丽反悔不住了,最终才扣了她元钱。这起事件最终导致了小丽、小刚、小敏三人因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而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三位90后得知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后都深感后悔。
警方提醒:如果租房遇到纠纷,应该采取合法手段维权,而不是用违法途径寻求报复。这样的行为最终只会害了自己,应该引起年轻人的警醒。
而还有一个令人心痛的事件,那就是所谓的“三小丽丽事件”。在1990年12月的一个晚上,邻居少女马秀青亲眼目睹了令人震惊的一幕。年仅3岁的丽丽被她的母亲燕志云用膨体纱线缝住了嘴,只是因为丽丽偷吃了鸡食。马秀青心惊肉跳,不忍再看下去,赶紧跑回家中。这个事件引起了马家人的震惊和愤怒,他们立即向居委会反映了情况。然而更令人伤心的是丽丽的悲惨生活环境和遭受的虐待。数九寒天里她穿着破烂不堪的衣服和凉鞋。更令人震惊的是燕志云对女儿的残忍行为并非一次两次发生而是持续了两年之久甚至更加恶化。街坊们和居委会的人曾多次试图劝阻燕志云的行为但都徒劳无功可怜的小丽丽最终惨死在她的手下这一事件在当时引起了轰动青海高原的各大媒体都进行了报道人们纷纷谴责燕志云的行为。这是一个令人痛心的故事提醒我们要关注儿童权益保护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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