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
《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塑造健康的网络视听环境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科技的飞速发展,网络视听节目日益成为人们休闲娱乐的主要方式。为了规范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工作,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制定了一项重要的规范——《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
一、制定目的与适用范围
该通则的出台,旨在确保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健康、合法,为观众提供一个良好的观看环境。它适用于各种类型的网络视听节目,包括网络剧、微电影、网络电影、影视类动画片、纪录片,以及各类专业网络视听节目。
二、审核要素与原则
审核要素是确保节目内容质量的关键。这包括政治导向、价值导向和审美导向,以及情节、画面、台词、歌曲、音效、人物、字幕等各个方面。审核原则方面,坚持先审后播和审核到位是必要的。只有经过严格审核的节目才能播出,且审核员必须全面审查节目的每一个细节。
三、禁止与限制内容
该通则明确规定,任何违反宪法原则、危害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诋毁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节目内容都是禁止的。对于含有不符合国情和社会制度、有损国家形象等内容或情节,将进行剪截或删除。问题严重的节目,将禁止播出。
四、实施与指导意义
《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的实施,有助于提升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质量,遏制错误虚假有害内容的传播。它为视频网站审片以及行业制片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依据,使得网络视听节目的制作和播出更加规范化和标准化。这对于促进网络视听节目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新媒体的迅猛发展,网络视听节目已经成为大众文化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工作显得尤为重要。《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的出台,无疑为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它不仅提升了节目的质量,也为观众提供了一个更加健康、绿色的观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