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消息
关于养老金调整的通知
尊敬的全国各位退休人员:
为响应国家政策号召,更好地保障退休人员的生活品质,针对您的养老金进行了一次重要调整。本次调整涉及范围、调整水平、调整办法、资金来源、实施时间及补发等相关内容,具体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适用于在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其中,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但2020年新退休人员及离休干部等特殊群体不在本次调整范围内。
二、调整水平
本次调整遵循全国总体调整比例,以2019年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为基数,总体调整比例为5%。各省以全国比例为高限,确定各自的具体调整比例。如西藏的定额调整为80元,上海为75元。
三、调整办法
本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三结合的办法。
定额调整体现公平原则,各省标准不同,如广东省每人每月增加60元。
挂钩调整包括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养老金水平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1元。养老金水平按一定比例增加。
倾斜调整针对高龄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等特定群体进行适当倾斜。
四、资金来源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所需资金,由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列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所需资金,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列支。对于中西部等地区,中央财政将给予适当的补助。
五、实施时间及补发
本次养老金调整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全国31省份将在2020年7月底前基本完成补发工作。
六、典型案例展示
青海省月人均增加218元;云南省人均增加167.7元;山东省济南的某退休人员,工龄43年1个月,月增268元。您的具体调整方案可通过当地人社部门官网查询。
我们深知养老金对您生活的重要性,请您放心,您的养老生活将得到更好的保障。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敬请广大退休人员相互转告,确保这一好消息传达到每一位应享此政策的人员。祝愿您身体健康,生活幸福!
附注:各省具体实施方案可通过当地人社部门官网查询。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人社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