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香果女孩案始末
一、案件回顾
在广西灵山县伯劳镇的平心村,一个悲剧在2018年10月4日上演。那天,年仅10岁的女童杨晓燕(小名燕燕)在独自售卖百香果回家的路上失踪了。她的遭遇,如同一场恶梦,令人痛心。
那天中午,小燕燕带着采摘的百香果去村里的收购点售卖,她用劳动换来了32元,然后踏上了回家的路。她并未安全回家,而是被同村的男子杨光毅尾随。在竹林附近,杨光毅残忍地将小燕燕拖拽至隐蔽处,掐脖至昏迷后装进蛇皮袋带走。小燕燕苏醒后,遭受了更加残酷的对待:她的双眼被刀刺瞎,喉咙被割破,那32元也被抢走。她的尸体被装进蛇皮袋抛入山沟,并试图通过浸泡、滚落等方式掩盖罪行。
二、审判之路
杨光毅的罪行被揭露后,他面临了法律的审判。首先是一审判决: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罪判处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责令他退赔那32元。在二审时,广西高院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理由是杨光毅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这一判决引发了公众的强烈质疑和不满。
面对舆论的质疑,最高人民法院介入并指令广西高院再审此案。再审认定杨光毅的犯罪手段“极其残忍”,认为自首不足以减轻其刑罚,最终改判死刑。2021年2月2日,杨光毅被执行死刑,结束了他的罪恶生涯。
三、案件背景与影响
这个案件背后隐藏着许多令人心碎的故事。杨晓燕是家中的宝贝,她的父亲因见义勇为去世,母亲陈礼言独自抚养五个孩子,依靠种植百香果艰难维持生计。而凶手杨光毅自幼性格孤僻,曾有过偷窃和尾随骚扰女性的劣迹。案发前两月,他甚至试图猥亵同村另一女童未遂。
这个案件也引发了社会的广泛争议和反思。公众对二审改判死缓的决定表示质疑,认为自首情节不应被滥用。此案也促使人们对未成年人保护以及自首认定标准进行深入的反思和讨论。
四、后续进展
令人稍感安慰的是,2021年3月,杨晓燕的家属收到了法院退还的32元赃款,民事诉讼部分得以结案。凶手杨光毅的账户内仅余百余元,并未用于赔偿受害家属。对于这起令人痛心的案件,我们希望能引起更多人对未成年人安全的关注,让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