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时期就可以贷款了 拿自己的妻女抵押

历史人物 2025-04-03 05:42www.188915.com历史故事

《传》中记载,西门庆在发家致富后,开始了他的放款业务,这并不是为了慈善,而是为了谋取更多的利益。同样地,鲁达所在的五台山文殊院也从事类似的借贷活动。古代的官营放贷机构被称作交子务、会子务,而私营的则称为交子铺、交引铺、钱引铺。那些拥有闲钱并以此为业的人被称为钱民,而帮他们经营放贷业务的人则称为行钱。

这些钱民们由于手头的闲钱太多,业务繁忙,有时会委托行钱作为代理人来帮助他们经营放贷。他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就像房地产老板和售楼小姐一样,售楼小姐的能力越强,卖出的楼盘就越多,获得的提成也就越丰厚。

据王明清的《投辖录》记载,开封有个叫“大桶张家”的富豪,他手下有一大帮行钱。某次,张家的二世祖在行钱孙助教家做客,老孙办酒席款待。席间,老孙的闺女出面劝酒,容貌绝美。二世祖心生娶她为妻的想法。老孙却拒绝了,他担心作为家奴的他如果成了郎主的丈人,会受到亲邻的嘲笑。

洪迈的《夷坚志》也描述了一个故事:江西抚州的陈泰靠贩布积累财富后,开始放贷高利贷给附近州县。淳熙五年,陈泰到乐安县讨债,却不料遭遇不测,犯竟是他的代理人之一曾小六。曾小六借了陈泰的钱放贷,利用利息滚雪球的方式发了财,但他想赖账,于是干脆除掉了陈泰。

这两个故事告诉我们,行钱与钱民之间并没有人身依附关系,他们之间的连接纯粹是基于货币。行钱们虽然有时会自称奴才,但他们绝非下层百姓。商业资本可以转化为高利贷资本,再转化为手工业作坊的生产资金。在宋代,钱民寻找代理人经营高利贷的现象相当普遍,大款钱民的高利贷活动范围广泛,与行钱形成了可观的高利贷网络。如果行钱值得信任且办事靠谱,钱民甚至会委托他们经营大宗买卖,如《夷坚志》中记载的泉州王元懋出洋贸易的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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