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哪一种制度更优,分封制还是郡县制,这个问题早在六国统一之际就被热烈讨论。当时丞相提议依照惯例实行分封制,但最终秦始皇采纳了丞相的建议,选择了郡县制,废除了分封。尽管后来有人提出希望回归分封制,但李斯始终坚定地反对这一做法。看上去,无论是朝臣还是百姓,都对分封制抱有深深的眷恋。
历史告诉我们,分封诸侯王往往伴随着权力的诱惑和争斗。他们为了争夺更大的权力,往往会互相争斗甚至与天子争夺地位。分封制下的小国皇帝拥有极大的权力,他们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施行政策,组建军队,甚至可以做到天子无法做到的事。他们在自己的国家中享有极高的地位,与天子处于同一等级。
这种制度的缺陷在于,诸侯王可以随意调用自己国家的军队,对皇权构成极大的威胁。刘邦建立汉朝后,诸侯王的反叛接连不断。他们不仅背叛刘邦,甚至背叛曾经的同盟。项羽称王后也进行了分封,但同样面临各地诸侯的纷纷叛变。这些曾经的战友为何会转身成为敌人?是因为他们发现刘邦不适合做领导人,还是他们渴望坐上皇帝的宝座?
刘邦作为皇帝,必须给这些功臣一些赏赐。分封是最大也是最具诱惑力的赏赐,但同时也可能是一道催命符。刘邦明白皇权的重要性,他绝不允许自己的权力被诸侯王所分散。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对付这些诸侯王,比如伪游云梦后擒获韩信并削去其兵权。这标志着韩信从一个国家的皇帝降为臣子。刘邦的态度跃然纸上,他既高兴又怜悯韩信的命运。在吕后的帮助下,刘邦先后铲除了异姓诸侯王以巩固皇权。
分封制虽然有其魅力所在,但在历史的进程中逐渐暴露出它的弊端。皇权与诸侯王之间的争斗与权力争夺是不可避免的。相比之下,郡县制更有利于皇权的集中和统一。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废除分封代郡县是一个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