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辱母杀人案”:混入监狱手刃仇人惊

历史人物 2025-03-21 05:08www.188915.com历史故事

绍兴年间,绍兴府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盗墓事件。一户人家的母亲的坟墓被盗挖,陪藏品被洗劫一空,遗骸被丢弃荒野。这户人家的后人,是出类拔萃的人才,他们的儿子王佐,是宋高宗绍兴十八年戊辰科的状元。

王佐为人有气节,中状元后被授予承事郎,后成为平江军节度判官。他的弟弟王公衮,也对刑侦颇有兴趣,练就一双敏锐的观察力。当发现母亲的坟墓被盗时,他愤怒不已,决定亲自追查。

经过调查,他发现是本村无赖嵇泗德所为。这个嵇泗德是个盗墓惯犯,曾因掘墓事败被官府逮捕,却奇迹般地获释,继续为非作歹。王公衮抓住他后,依法将他押送到绍兴府治罪。

令王家难以接受的是,绍兴府的法庭只判了嵇泗德轻刑。王公衮是个血性汉子,决心为母亲讨回公道。他利用与监狱看守的熟识关系,灌醉看守,手持利刃闯入监牢,亲自将嵇泗德处死,并割下其头颅向官府自首。

依据宋朝的律法,故意当判死刑。但宋朝也意识到血亲复仇与一般杀伤罪的区别,对于为祖父母、父母复仇的行为持宽容态度。王公衮的行为被视为“情理可悯”,地府无权作出终审判决,将此案上报朝廷。

王佐得知弟弟入狱后,毫不犹豫地交还了自己的官告,愿意用自己的功名和官职为弟弟赎罪。宋高宗对此案高度重视,特派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最终判决认定王公衮刺死辱母者无罪,王佐不用替弟弟赎罪,但绍兴府法院司法官员因“故纵失刑”受到法律追究。

尽管宋高宗的判决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公正,但后世学者仍对王家兄弟表示不满。他们认为虽然法律应该维护公正,但过于严厉的处罚对于一个为母亲复仇的人似乎过于冷酷。尽管如此,这起案件仍然成为了历史上一个引人注目的例子,展现了亲情、法律与公正之间的复杂交织。

Copyright © 2016-2025 www.188915.com 奇秘网 版权所有 Power 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