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恶,大不敬。在古老的皇室之中,庶子对庶母的轻浮行为,无疑是对长辈的极度不敬。李治的行为,昭示了一种对家族尊严的蔑视。第二恶,不孝。父亲的心爱小妾,岂能轻易让儿子染指?李治的举动,显然违背了人伦孝道,是对父亲意愿的公然违背。第三恶,内乱。皇家的亲属间的乱伦行为,如通奸、,被明文规定为“内乱”,是法律所严令禁止的。
在67岁那年,武则天从一个普通的淫妇蜕变为令人震惊的天下第一淫妇。过去的她,只是一个小小的娼妇,14岁时被唐太宗李世民临幸,封为才人。那时的她,就像民间有钱人的二奶、小三、小老婆。她的命运并未就此止步。
在那个年代,女性只是男性的附属品,被视为玩物。如果一个女性在被第一个男人占有后,再和其他男人发生关系,就会被视为失贞,违背妇道。武则天在23岁时,竟然与唐太宗的儿子李治发生了关系。
李治,作为历史上的唐高宗,是唐太宗的亲生儿子。武才人曾经做过父亲的小老婆,后来却成了儿子的大老婆,即唐高宗的皇后。这种关系,无疑是乱伦,是只有娼妇才会做出的丑事。
在“十恶不赦”的罪恶中,李治触犯了大约三条。大不敬,他对庶母的不敬;不孝,他对父亲意愿的违背;内乱,他涉及的亲属间的乱伦行为。
而武则天,也触犯了“内乱”的大罪。她在唐高宗驾崩后,甚至使用面首服侍自己,享受男宠的殷勤。正史野载中,她曾将多位身强体壮的美男子召至后宫,供她淫乐。
这个曾与三个皇帝(唐太宗、唐高宗以及她自己)有过密切关系的女人,在君临天下后,被指责为“天下第一淫帝”,似乎再自然不过。她的行为引发的争议和谩骂,无疑反映了那个时代对于道德和的严厉要求。历史的真相或许远比我们所知的要复杂和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