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口贩卖,尤其是南方苏州、杭州、广州一带的贩卖活动,一直十分猖獗,直到明清时期依然活跃。伴随着人口贩卖的频繁,还出现了专门以此为生的“牙侩”和“人贩子”。这些人口贩子不仅单独行动,更常常结成团伙,建立隐秘的窝点,进行非法勾当。
晚清县令何耿绳在其所著的《学治一得编》中详细介绍了诱拐、贩卖人口案的审理经验。他提出,在审案时要分清是“略诱”还是“和诱”。“略诱”是指强行拐走不知情的人,而“和诱”则是利用对方的意愿或先施以小恩小惠,使其事出无奈而顺从。可见,人口贩卖的手段多种多样。
据《实录》记载,某些人口贩子竟用川乌、草乌和人脑等配制,遇到合适的目标,只需将手巾在脸前绕一下,对方就会立即昏迷。乾隆四十一年,北京有一个人贩子用药迷拐的竟多达16名。这样的残忍行径令人震惊。
清吴炽昌的《客窗闲话》中的“拐带”条,详细记载了一起乾隆五年的人口案。这起案件由陈大、俞九龄等8人团伙所为,他们拐骗了大量幼童,长相俊美的卖到远方,蠢笨的甚至被杀害食用,骨头被炼成丸售卖。据他们口供证实,当时江浙一带的人口船只竟多达170余条,可见当时人口非法贩卖的严重程度。
这些古代人口贩子为了谋取暴利,无所不用其极。他们经常使用拐骗小孩,尤其是女性,更是经常遭受非法侵犯。他们的行为令人愤慨,也让我们更加珍视今天社会的法治与和平。这起案件只是冰山一角,却足以反映出当时人口贩卖的严重性和迫切性。我们应该铭记历史,珍惜现在的和平安宁,坚决打击任何形式的人口贩卖行为。
这样的故事令人痛心,也让我们更加警醒。我们必须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人口贩卖,保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和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