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变法(张居正变法成功还是失败)

未解之谜 2023-03-16 07:24www.188915.com世界未解之谜

关于张居正变法,简要来说包括以下几点

1,在内政方面,整顿吏治,加强中央集权制,张居正创制了“考成法”,严格考察各级官吏贯彻朝廷诏旨情况,要求定期向内阁报告地方政事,提高内阁实权,罢免因循守旧、反对变革的顽固派官吏。

2,王安石变法政治上: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税法、市易法、农田水利法军事上:将兵法、保甲法教育:整顿太学、改革科举制度张居正变法。

3,在内政方面,他整顿吏治,加强中央集权制,张居正创制了“考成法”,严格考察各级官吏贯彻朝廷诏旨情况,要求定期向内阁报告地方政事,提高内阁实权,罢免因循守旧、反对变革的顽固派官吏。

大明王朝,中国古代汉人建立的一个大一统王朝,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上最强盛的朝代,强盛程度甚至强于汉唐。

纵览大明王朝历史,可以发现,从明王朝建立开始,就奉行以民为本,重农抑商的政策,注重减轻农民负担,限制官僚薪资,打压商人利益,从而公权(皇权)与私权(官僚集团、大资本家)之间的斗争也就贯穿整个明朝始终。

明万历年间,张居正变法则是公权与私权的斗争,也可以说这是对大明王朝的救赎。

张居正变法之前,明王朝皇权与私权的斗争经历了多个回合的争斗,皇权已经显露出败迹。

就是郑和下西洋的大明宝船船队被官僚集团和大资本家肢解。郑和的宝船船队,用现在的眼光看,就是一个巨型的国企,一个控制着全球海上贸易的巨型国企,明王朝通过这个巨型国企从海上贸易中赚钱,来补贴国家财政,减轻人民负担。肢解了宝船船队,官僚集团和大资本家就垄断了海上贸易,控制了海上丝绸之路,从而通过走私大发其财。

就是土木堡之变,官僚集团和大资本家又串通外部蛮夷消灭了皇帝的嫡系部队,瓦解了明王朝的陆上霸权,进而控制了陆上丝绸之路。

海权陆权双霸权,一朝沦丧,大明王朝皇权衰落,这就造成国家越来越穷,而官僚集团和那些大资本家们越来越富裕。越来越富的官僚集团大资本家,也越来越无法无天,大肆侵吞国家财富,大肆贪污腐败,大肆兼并土地,导致社会矛盾突出,明王朝陷入到岌岌可危的地步。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挽救明王朝,缓和社会矛盾,万历皇帝重用内阁首辅张居正在政治、经济、国防等各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改革。

张居正(1525年——1582年),字叔大,号太岳,湖北江陵人,时人又称张江陵(今湖北荆州),明朝中后期著名的政治家、改革家,万历时期的内阁首辅,辅佐万历皇帝朱翊钧开创了“万历新政”,史称张居正变法。

张居正变法,就是政治上整顿吏治,加强中央集权制。张居正创制了“考成法”,以“尊主权,课吏职,信赏罚,一号令”为主,中心就是解决官僚争权夺势、玩忽职守、噬财如命的腐败之风。通过裁撤政府机构中的冗官冗员,选用并提拔支持变法的新生力量,为推行新法做了组织准备。

整顿吏治,实际上就是直接对官僚集团动手,活脱脱就是公权与私权的面对面的交锋,也必定是你死我活的斗争。

就是清查土地,清查漏税的田产。张居正认为赋税的不均和欠额是土地隐没不实的结果,所以要解决财政困难的问题,首要前提就是勘核各类土地,于是下令清查全国土地。在1578年(万历六年),到1580年(万历八年),全国土地增加了近三百万顷,朝廷的赋税也大大增加。

清查土地,就是直接对那些大肆兼并土地的官僚地主资本家动手,因为持有大量土地的官僚地主资本家之前是不交税的,因为之前朝廷规定,官绅不纳粮不交税。

第三,在清查全国土地的基础上,张居正在万历九年(1581)下令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通过整顿赋役制度来扭转财政危机,这是张居正变法的重点。

“一条鞭法”的主要内容是统一役法,并部分地“摊丁入地”。把原来的里甲、均徭、杂泛等项徭役合并为一,一律征银。向百姓征收的役银也不再像过去按照户、丁来出,而是按照丁数和地亩来出,即把丁役部分地摊到土地里征收,这就是所谓“摊丁入地”;田赋及其他土页方物一律征银;以县为单位计算赋役数目,赋役银由地方官直接征收。“一条鞭法”的实行,使国家容易掌握,百姓明白易知,而且防止官吏从中贪污。

“一条鞭法”是自唐朝实行“两税法”以来,我国赋税史上的又一次大改革,在中国赋役制度改革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大大改善了国家的财政状况。国库储备的粮食多达1300多万石,可供五六年食用,比起嘉靖年间国库存粮不够一年用的情况,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一条鞭法”的实行,特别是“摊丁入地”,就是直接对官僚地主资本家的钱袋子动手,而且是土地越多,钱袋子损失就越大,可以想象官僚地主资本家会进行怎样的反抗。

从本质上看,张居正变法,就是大明王朝万历皇帝(公权)对官僚集团大资本家(私权)发起的的反击,而“一条鞭法”就是皇权直接针对官僚集团大资本家的一次税改战争,目的就是打击那些隐蔽地税和政商挂靠,从而重新掌握大明王朝的财权。

张居正个人虽是官僚且贵为内阁首辅,他一心为公,一心以社稷为重,一心以民众为重,本质上张居正是代表了皇帝皇权,是公权的代表。张居正推行的新政,实实在在地触犯了官僚集团腐败分子和大资本家这些既得利益集团的根本利益,也就是说触犯了私权,必定遭到他们的极力阻挠和破坏,必定遭到私权的疯狂反扑。

张居正为变法为改革而与那些保守的既得利益集团的斗争,本质上也是贯穿大明王朝始终的公权(皇权)与私权(官僚集团、大资本家)之争的一部分,而且是的斗争,可惜还是失败了。

通过大明王朝公权与私权之争,我们发现,当资本(私权)做大,大到皇权(公权)无法控制时,就会出现“一国二主”的局面,而官僚集团必然会选择为资本卖命,这就是大明王朝的腐败如此深重,无法救赎的根本原因。

一张居正变法一条鞭法

没有废除啊!万历十年,张居正死后,他奉行的改革立即遭到保守势力的反攻,除一条鞭法外其他改革尽被废除。

二张居正变法青苗法

  张居正怕他一离开,正在进行的改革会受到影响,便让自己的儿子前去奔丧,自 己则留在京城任职。这一来,仇视张居正的人就抓住他父死不奔丧的事大做文章,纷纷向 明神宗上疏弹劾,有人甚至在大街揭贴告白,攻击张居正,闹得满城风雨。后来,明神宗 不得不下令,再有反对张居正留任的一律处死,攻击才平息下来。

  张居正见形势不容再拖延下去,决意进行改革。张居正改革的重点,主要是整顿赋役制度。他认为,财政危机的主要原因是豪民隐占田地,逃避赋税。为了解决这个严重的问题,他于1578年下令清查全国土地,凡勋戚庄田、民田、职田、军屯田 等,一律丈量。清查结果,全国的耕地已大大超出了明朝初年。

  经过这种税收改革,张居正花了 10年的时间,防止了一些官吏的营私舞弊,使国家的粮仓存粮充足,足够支用10年。,张居正的改革并没有使农民的赋役负担得到减轻,而且还触动了大官僚地主的利益,遭到他们强烈的反对。 。在张居正执政的第五年,他的父亲死在江陵老家,按照礼法,张居正必须离职守孝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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