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司法?什么是司法考试
什么是司法公正?我们可以从法律角度解释一下。司法公正是指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独立行使审判权,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社会公平正义的活动。司法公正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司法独立,即司法机关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干涉。二是司法公正,即司法机关依法独立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他人干涉。三是司法公正,即司法机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尊严,保障人民权益不受侵犯。这三个方面是相辅相成的,缺一不可。
一、立法、司法、执法有什么区别?
所谓“立法”,宏观上来讲,其实就是制定法律,深入点的话,会涵盖到制定法律、法规。所谓“执法”,就是执行法律。所谓“司法”,就是司法机关在办理诉讼案件中的执法活动。
先“立法”,做到有法可依,再“执法”,做到执法必严,再“司法”,做到公正司法。广义上立法,法律制度的确立;司法,法律制度在社会生活中的事件或行为的合法性判定程序;执法,事件或行为判定后的结果执行。
狭义上立法,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法律草案 或 行政机关审议通过的行政法规的法律内容;司法,检察院、法院、警察刑事机构进行的对社会生活的管理;执法、行政机关及其派出机构依法进行行政行为的活动。
三者关系立法是司法执法的基础前提,司法执法对立法具有实践检验的反射效果,促进立法的科学理论性的回归,使立法行为更贴近社会生活,从而增进立法的合理性。
二、司法局的岗位、性质和意义是什么?
优质答案1
司法局是政府的司法行政部门。受党委与政府领导,规格比法院、检察院略低,是政府宣传管理法律的专业职能部门。
(一)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三)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研究制订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五)负责管理本市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活动;研究律师、公证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并提出实施办法。
(六)负责管理本市法律服务机构和在京设立的国(境)外律师机构;监督、指导本系统的社会团体工作。
(七)指导本系统法学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
(八)负责指导区、县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九)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工作和对外宣传、交流工作。
(十)指导和管理本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十一)负责本市仲裁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本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十三)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管理本市监狱管理局和本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优质答案2
司法局的岗位也比较多,尤其是市级别的,因为市司法局有监狱,那么监狱系统也是司法局一部分。而县级别的司法局基本上是由各业务科室和镇街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编制是有行政和事业共同组成。业务职责包括人民调解社区矫正,行政复议应诉等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