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犯潜规则 古代关押女犯人

社会奇闻 2023-03-15 18:13www.188915.com奇闻趣事
一个农村女孩去城里工作,被男性领导暗示潜 规 则,以为她会乖乖就范,没想到女孩亮出证据他慌了,吓得震惊这个女孩不简单!
漂亮乡下女孩名叫何幸运,她大学本科毕业后,应聘许多单位碰壁!急于求成闯进一家律所,被“色 男”韩主任盯上,破格录用为助理,暂时实习期。
何幸运本以为遇到了贵人,终于可以在大城市发展了,相信他就是“伯乐”、“救星”,却不知道,“魔爪”正在悄悄向她招手。
按奈不住骚 动的心,韩主任以出差为由,花言巧语哄 骗漂亮的何幸运去了外地。
在上海酒店酒足饭饱之后,道貌岸然的韩主任露出了真面目,欲侵 犯何幸运并包 养 情 人,威 逼利 诱“如果顺从陪好他,就可以顺利转正。”
没想到,何幸运是一个有心机的刚烈女子,幸亏留了一手,悄悄录音韩主任的污 言 秽 语,当场亮出证据,倒逼给她转正。韩主任无地自容,聪明反被聪明误。
这是热播电视剧《幸福到万家》中教科书式女孩自救的一个片段。
看到这一幕,不得不佩服农村女孩何幸运的聪明与果敢!
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女孩家庭条件一般,没有人脉关系,毕业后面试找工作,少数女孩禁不住诱惑和压力,被迫接受职场 潜 规则。
女人在职场拼搏,最为头痛的事情并不是自己的能力不够,而是既想跟领导保持亲近的人际关系,又怕被男性领导当成了潜 规 则的猎 取对象。
别天真地以为领导真的喜欢女下属,结了婚的男人一般不会对别的女人动真情,只是逢场作戏!
苍蝇不叮无缝的鸡蛋,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潜规则随时存在,很多女孩之所以“沦 陷”,很多时候都是自愿的。
只有自己做到了无缝,才不至于招来好色的苍蝇。女孩要学会自我保护,面对异性不合理“侮 辱”要保留证据,敢于正面反抗,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身败名裂。

一、古代有什么官场潜规则?

优质答案1

自古以来,各行各业都有明面的行规和私下的约定俗成,作为整个国家集权中枢的官场自然也不能免例,同样有些潜规则,这里笔者就简单的介绍两个古代官场潜规则,希求当今之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史为鉴,针对纰漏,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一,百姓,不可直接陈事,但有疾苦必须层层上报,放到皇帝龙案上的多有失真。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平头百姓起家,深知民间疾苦,所以上位之初就严抓吏治,建立锦衣卫监控官员,只要发现有贪污超过六十两银子的官员就处死。还在午门外设立了“鸣冤鼓”,允许在当地讨不到公道的老百姓告御状。即使如此严打,到晚年还是发出了“朝治而暮犯,暮治而晨亦如之;尸未移而人为继踵,治愈重而犯愈多”。

明弘治十七年,也就是明孝宗当政的时候,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李东阳奉旨去山东曲阜祭孔,回朝的路上看到了农作物欠收,农民衣不遮体,无食裹腹,感概之下给明孝宗写了份奏折。在奏折中他提到,不是亲眼所见,实难相信平民百姓过的如此艰难。他感概道“郡县官员不知道自己辖区内百姓的情况,朝廷也不知道各郡县的情况,皇帝也不知道朝廷是个啥情况,开始只是容忍隐瞒事情,却是为了隐瞒而蒙蔽了大家。开始只是小小的容忍,因隐瞒而造成蒙蔽的结果却遗祸无穷”。

《明史.李东阳传》【夫闾阎之情,郡县不得而知也;郡县之情,庙堂不得而知也;庙堂之情,九重亦不得而知也;始于容隐,成于蒙蔽。容隐之端甚小,蒙蔽之祸甚深。臣在山东,伏闻陛下以灾异屡见,敕群臣尽言无讳。然诏旨频降,章疏毕陈,而事关内廷、贵戚者,动为掣肘,累岁经时,俱见遏罢。诚恐今日所言,又为虚文。乞取从前内外条奏,详加采择,断在必行。】

问题是当时老百姓距离皇帝真的只有他奏折里的三级吗?细细数来,古代怕是七八级都不止的。每有事情上报,各级都会出于各自目的,略加加工,到了龙书案前,如果不失真,就已是最好的结果了,颠倒黑白也不未可知,更何况最初的上报还得指望基层官员的负责任态度。古代官员,尤其高级官员是很少下基层的,一是不方便,二是也未必有那个心。而古代老百姓一没有能力上京告御状,二没有这种意识,所以上下脱节实难避免。而今却不同,各地都有上访办,领导们也会时不时的下到基层检查工作。

二,“陋规”从春秋时期到清朝都是政府默许存在的。

陋规自古有之,纵是清官,只要不是海瑞那等极端耿介之人,也是墨守成规的,非不明白,而是实难以一人之力除之,也实难自下而上的变革掉这一陋习。

对于陋规,清代的蒲松龄在他的名著《聊斋志异》中也有提及,刚正的吴大人抵制陋规,他的上级领导在斥责无效后,就劝他“人们都说在世间做事不可以直来直去,既然人人都知做事不能直来直去,为什么还指责世道不好,无法直来直去呢?”

【济南同知吴公,刚正不阿。时有陋规凡贪墨者亏空犯赃罪,上宫辄庇之,以赃分摊属僚,无敢梗者。以命公,不受;强之不得,怒加叱骂。公亦恶声还报之,曰“某官虽微,亦受君命。可以参处,不可以骂詈也!要死便死,不能捐朝廷之禄,代人上枉法赃耳!”上官乃改颜温慰之。人皆言斯世不可以行直道;人自无直道耳,何反咎斯世之不可行哉!】选自清·蒲松龄《聊斋志异》

陋规一般分为两类,礼和规。

“礼”,顾名思义,就是官员间为了互通友好的往来礼金,礼物等。

我们老百姓在逢年过节或者老人初次见到晚辈时,多会通过给个红包或者礼物,讨个好彩头。用于官场就不再是那样随意轻松了,不同官职不同价位。晚清时,据说一个总督一年就可收十八万两左右的白银的陋规。《道咸宦海见闻录》中还记载道,即使是“苟利国家生死以”的林则徐在担任陕西巡抚时也是依规而行的。

而“规”,则是来自那些油水多的衙门或者税余产生的火耗。火耗本是官府回收碎银子重铸成银锭时的自然损耗,征税时,官员们却会在正常火耗的基础上多征收一些,结余下来的自然就进了自己的腰包。看过《雍正王朝》的人们一定对于四爷,十三爷因为火耗之事痛定思痛,重处江南官场的事记忆犹新吧。谁动了官员们的火耗银子,就如同挖了他家的祖坟,是会被群起而攻之的。

二、古代牢狱有多少潜规则?

优质答案1

我是楚风说历史,这个问题我来回答。

牢狱,即关押犯人的地方,存在了大约有几千年了。最早出现监狱应该是在尧舜禹时代,监狱的创始人叫皋陶,皋陶是黄帝的儿子少昊之后,皋陶是舜时代的司法官,也是掌管刑法的官员,所以皋陶还被人称为“司法鼻祖”。


后来进入到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监狱制度更加的完善,古代历朝历代的监狱都很黑暗,那些犯罪之人还是什么人权可言,而且牢狱里有很多的潜规则,如果你遵守规则,或许可以少受些苦,前提是你得有钱。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古代的牢头是有很多外快的,如果你没钱给牢头,那么基本上就会受到非人的待遇。

看过《水浒传》的都知道,宋朝的监狱里潜规则就很多。比如林冲那一段,要不是林冲有柴大官人的书信介绍,并且还给了差拨和管营一些银两,林冲早就被太祖皇帝定下的规矩(进监狱的先打一百杀威棒)给打死了。林冲是公门出身,自然知道这些东西,很多事情都需要银两,如果不是高俅想弄死他,估计林冲在监狱也很自在的。


还有武松,斗杀西门大官人,为兄报仇后,也被发配到监狱,武松刚进监狱就被牢里的犯人欺负,然后犯人就想抢真武松的烧鹅,结果肯定是都被干趴下。里面的犯人一看这家伙厉害,于是给武松套近乎,就和武松说了一百杀威棒的事情。可是武松也确实是真英雄,真汉子,就是不给牢头钱,连差拨都明要了,就是不给,随便打。要不是后来,因为施恩知道武松的威名,正好能用到他,估计武松也别醉打蒋门神了,直接就残废了。


由《水浒传》这本书,可以了解很多监狱的规则。一句话,有关系,有钱就过的好点,没钱打通关系,基本上就会被折磨死,没人管你的死活。


还有那些女犯人,情况更加悲惨,女犯人不光要受到牢头的欺负,还有一些男犯人的欺负,因为很多时候都是把犯人关一起,不分男女监狱。有的女犯人提审时,直接就遭受杖刑,宋朝以后,杖刑都会去衣,所以女犯人更加没有人权。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女犯人宁远死也不进监狱,进了监狱就基本上没有活下去的勇气。


清代的监狱潜规则更加的多,曾经有一个人叫方苞,曾蹲过中央级别的刑部监狱,并就此经历创作了作品《狱中杂记》。可以说这本书基本上把所有的监狱规则说的一清二楚,而且可信度极高。

里面有一条就是刑部的监狱犯人很多,因为什么呢?原因很简单,就是为了从犯人身上榨取钱财,所以本来可以在下面地方监狱的,都弄到刑部监狱来,这样便于下面的牢头等人捞钱。


凡死刑狱上,行刑者先俟于门外,使其党入索财物,名曰“斯罗”。富者就其戚属,贫则面语之。其极刑,曰“顺我,即先刺心;否则,四肢解尽,心犹不死。”其绞缢,曰“顺我,始缢即气绝;否则,三缢加别械,然后得死。

这段话的大体意思就是被判死刑的人,行刑者先给犯人家属要钱,给钱就让人少受点罪,不给钱的,就让犯人死的痛不欲生。就像绞刑,不给钱就绞你三次,让人痛不欲生的死,给了钱,就一次结果了你。


这些只是其中的一些例子,真实的古代监狱比这还厉害。为什么会有这些潜规则,主要还是监管不力,或者根本没人管犯人的死活,这样就给了监狱的牢头等人很大的权利,所以才导致潜规则横行。

优质答案2

古代牢狱则不断以来就是个令人闻之胆寒、避之唯恐不及的中央,无论犯了何种事情,能否能无辜释放,在监狱中所禁受的待遇都十分人可想象。犯人每天游走在生死边缘,监狱产生的林林种种索贿与欺压的“潜规则”也层出不穷。清代文字狱大盛,清朝文学家方苞因别人文集牵连入狱,所幸最终等到特赦,他才得以出狱后写下《狱中杂记》记载所见所闻,为我们后人展现了最真实的一面。文章在惊心动魄的叙说中,插入些冷峻的谈论。如今读起来也难免轻轻心寒。

按照文中所记,方苞每天都能看见有犯人的尸体被狱卒从墙洞里拖进来,均匀每天三四个。方苞的狱友,之前的洪洞县的杜县令在一旁说,这曾经属于常事,早些时分以至每天死十来个。由于整个监狱的寓居条件十分糟糕,四座老监狱,每座五间房,一共住了200多个人,而且平常四面的窗户是不开的。犯人的排泄物无法通风,生病的犯人也跟安康的犯人头挨脚地这么躺着,如何可能不传播瘟疫呢?

当时的法律规则,一件案子进入流程不光是被告被告要入大牢,连相关的证人,也要投入牢中,等候候审。只要当案子落定后,证人才干回家。而遇上一些牵连较大的案子,证人牢里住上一两年也是常事。清末四大案之一的“杨乃武与小白菜”中,牵涉在其中的一位卖药的杂货店老板,便是在漫长的诉讼期间,不堪重负,死在牢中。其中冤情,更无从申述!

而这一切,并非单纯是监狱环境恶劣,常常是被人为形成的。当时狱吏的工资极低,一年的工资也就只能养家一个月,何况大量编外的员工也需求靠贿赂长官而保住工作。靠山吃山,于是这更滋生了这个大群体从囚犯身上“找红利”的心。很多案件即使牵扯之人离他们关系比拟远,也不论不顾,先抓了过来再说。全部关在一同,尽可能地让条件恶化。“不问罪之有无,必械手足,置老监,俾困苦不可忍,然后导以取保”,这样略微家里有些条件的人,会用尽一切方法想方法拿钱出来,交流分开监狱的时机。

于是也产生了另一个奇特的现象,越是舍己为人者,在牢里关得越久,其实心里越安然,反而不易患病。那些由于比拟轻的罪恶,被捉来当证人的人,以至是被冤枉的人。由于心中恐惧,有病又没钱治疗,而身边有人逝世又会招致连续的压力。于是常常是好人不长寿,坏人发现了这种体系,反能够依托协助狱吏整治其他犯人,而住进高级温馨的房间里。以至更有一些混混开端以此为职业,主动去帮有钱人顶罪,终年在监狱里生活。

发明出了这种极具生存压力的大环境之后,狱吏们还会主动跟犯人以及家人,榨取他微小的钱财。比方有些人曾经判了死刑,他们也能够在行刑之前去要挟,无论是绞刑还是凌迟,都有不同的价位来决议是让犯人痛苦地死去还是毫无知觉地承受肉刑。“顺我,即先刺心;否则,四肢解尽,心犹不死。”假如犯人的确没钱,在秋后问斩的日子又有幸躲过一劫,他们则尽可能用严酷的办法捆绑,让犯人身体残疾。

方苞也曾经问过狱吏,既然是求财,假设对方的确无钱可拿,为什么不能网开一面,也算是积一点功德。老差役表示,这个并非针对详细的犯人,而是假如不这么做,则无法对后来的犯人形成心理威慑,让他们怀着幸运心理,有钱也不拿出来。

为了能赚到更多钱财,这些官吏还“创造”出许多史无前例的“业务”。比方很多处置公文的老职员家里都珍藏着各种版本的假印信,公文下行到省级的,常常偷偷入手脚,经过一些关键字眼来索贿。当时法律规则,大案中同犯过多的,普通只处决主谋,其他人大多充军。但在执行前,有一对兄弟就勇于主动去找犯人家眷索要上千两银子,在关键时辰用一封换掉名字的假文书顶替。杀谁不杀谁,就有了竟跟往常的“竞价排名”普通的时机。有人问他们这样干不怕被上司发现么,一个部员竟然大言不惭的说“假如上司发现,他也有失察的过错”。但据人说,这对兄弟最终还是被投入大牢。

以上讲的局部还更多是见于对男囚的遭遇,而封建时期女人一旦犯了事,遭到的凌辱与伤害则更甚!蒲松龄在《聊斋志异》写过一个故事,说女鬼伍秋月被阴间的捕去,关进监狱。两个狱卒对她动脚动脚,其中一个还恬不知耻地挽着她的脖子说“既然成了罪犯,难道还想守住贞节吗?”

三、女性监狱在中国古代的历史,比男囚犯悲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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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会更悲惨。古代社会对女性贞洁一般看得都比较重,而女性一旦入狱就属于被强迫就范的对象,在古代的监狱,这种事太平常了,入狱人犯的权益,根本没有人过问,也没人在乎。所以一旦入狱就不要再奢望保持什么贞洁了,即便今后有机会出狱,人也完了,无论是否真的遭到侵害,娘家、丈夫都会非常嫌弃甚至厌恶。

《大明律》“凡妇人犯罪,除犯奸及死罪收监外,其余杂犯,责付本夫收管。如无夫者,责付有服亲属、邻里保管,随衙听候,不许一概监禁。违者,笞四十。”

大明律对待女性算是比较人性化的(不提特例),除非犯奸和死罪都不允许收监,就是因为毕竟男女有别,女性进入监狱非常容易受到不法侵害,所以只要不是将受极刑的重罪,明廷对女性人犯还是网开一面的。

宽待到什么程度呢,有丈夫的归丈夫管,没丈夫的归娘家或亲属管,啥都没有的即便归邻居管,也不会将其收监。

清袭明制,《大清律例》“妇女有犯奸盗、人命等重情,及别案牵连,身系正犯,仍行提审;其余小事牵连,提子、侄、兄弟代审。如遇亏空、累赔、追赃、搜查家产,杂犯等案,将妇女提审,用行禁止,违者以违制治罪。”

除非命案和犯奸,也不许收监,如果案情不重,连提审都不允许。

如果是命案或者犯奸呢?身犯命案,死是早晚的事儿,遭遇什么迫害没人在乎,而犯奸则说明此人并没有什么“贞操”观,说白了就爱咋地咋地吧,反正她自己也都不在乎,还能这么解释?

能。比如对女性实施笞刑,普通妇女的笞刑身着单衣受刑即可,犯奸女犯则要去除衣物受刑,到了清代可以保留衬裤受刑。还有就是从事皮肉生意的女性从业者也是不给留面子的,直接去衣用刑。

古人同样考虑到女性无论是在体力还是性情上都比男性柔弱,所以做为弱势群体,即便犯罪也会受到不同于男犯的照顾。

这个问题从表面上来看是对女性的特殊照顾,其实都是两宋理学贞操观的衍生物,经过宋元明的发展,尤其到了清朝,女性基本就像被洗脑一样,有的女性胸部生疮,宁可死也不会去看医生的,无论多热的天都是里三层外三层,还要束胸,可以说那个时代女性基本上被私有化了,甚至有的人觉得这才是对女性最大的尊重,也有的人则认为这是对女性最大的贬低。

在社会的大力追捧之下,“节妇”在公堂上甚至有了与秀才一样的权利,她们可以坐着接受盘问。表面上看来是优待,但这其中不尊重、不人道的地方颇多,不过也确实避免了收监、刑讯和凌辱等诸多惨事,总算有点好处吧。

随着理学不断蔓延发展,人们的思想不断固化,精神枷锁牢牢控制着所有人达到了“心锁”的程度,这种枷锁对男女都有着禁锢作用,但还是在女性身上更突出化、明显化一些,她们所受伤害相对男性也较大,比如邻里两个妇人不和,其中一个就买通官府,诬告另一妇人犯奸,无论是否查实,笞刑是少不了的,即便没罪,回家也颜面扫地无法做人了,这类冤案可没少出,对受冤妇女更重的是心理上的迫害。

古时候,女性看重的是自己的贞洁,而男性看重的是女性的贞洁······虽然都很看重,但可怜的还是女人。

优质答案2

是的,在古代上确实女性的监狱比男性的更悲惨,因为古代女性犯罪了之后的罪行是很严重的。

古代社会对女性贞洁一般看得都比较重,而女性一旦入狱就属于被强迫就范的对象,在古代的监狱,这种事太平常了,入狱人犯的权益,根本没有人过问,也没人在乎。

所以一旦入狱就不要再奢望保持什么贞洁了,即便今后有机会出狱,人也完了,无论是否真的遭到侵害,娘家、丈夫都会非常嫌弃甚至厌恶。

而且最早的监狱是没有男女之分的,所以说对于女性来说简直就是尊严扫地,在监狱中过的日子也是非常的苦的,其实在古代的时候,很多女性最害怕的就是进到监狱中了,完全看不到任何的光明,古代最大的监狱是在西周时期,那时候的监狱设备很简陋,是属于男女混搭的。

在古代的时候女性是完全没有尊严的,在监狱中女星就是附属品,在宋朝的时候,各种的刑罚非常的残忍,如果说一个女人女性被判了死刑之后,女囚犯身上的衣服都会被拨去,然后固定在木头上,几个壮汉把她抬到大街上,让所有的人都看着。

,比如女性犯了比较严重的刑法,如对女性实施笞刑,普通妇女的笞刑身着单衣受刑即可,犯奸女犯则要去除衣物受刑,到了清代可以保留衬裤受刑。还有就是从事皮肉生意的女性从业者也是不给留面子的,直接去衣用刑。对于女性来说就是巨大的侮辱。

古时候,女性看重的是自己的贞洁,而男性看重的是女性的贞洁。虽然都很看重,但可怜的还是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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