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古代女子刑罚图_古代女子最害怕的刑罚

社会奇闻 2023-03-15 18:12www.188915.com奇闻趣事
她貌美如花,在朝鲜战场上却是邪恶的代名词。她是韩国政府发布的黑名单中唯一上榜的女性,被认为是北朝鲜的第一女间谍,是挑起朝鲜战争的幕后黑手。可是随着档案的,人们发现她并不是间谍,只是一个可怜的受害者。
她的名字叫金秀林,1950年被韩国军方下令处死。美国皇冠杂志评价说金秀林可以位列世界十大著名间谍之一。她是挑起朝鲜战争的罪魁祸首,五十多年过去,金秀林的间谍事情一直被牢牢封存,直到情报官古尔东写出了《朝鲜战争,未曾透露的真相》之后,她的历史才大白于天下。
只是真相实在来得太晚了,这个美丽的女人的生命定格在35岁。《朝鲜战争,未曾透露的真相》中有一张发黄的照片,上面的金秀林身穿丝绸长袍,笑容看起来非常灿烂。她嫁给了美国陆军上校约翰,两个人还有一个孩子。如果说她是间谍,目前搜集到的资料证据确实匮乏。情报官古尔东研究了相关史料,还找到了金秀林的儿子核实,最终还原了真实的金秀林。
金秀林于1911年出生,毕业后进入朝鲜政府机关工作,很快便成为独立自主的女性代言人。她的舞跳得非常好,经常结交一些身居高位的政界要人。1941年她遇到了李强国,两个人迅速陷入爱河。日本战败之后,李强国希望朝鲜脱离日本独立,却遭到了美国的阻止,李强国被迫逃亡朝鲜北部。
同一时期金秀琳成为了美国驻南朝鲜宪兵司令约翰上校的助手,由于她的英语讲得非常不错。约翰对她也非常爱护,还亲自为她选定了住宅,有时候也会在那里过夜。1949年约翰成为了南朝鲜警察局的顾问,这时候金秀林的旧情人李强国也在北朝鲜担任高官。
李承晚上台之后开启了大清洗模式。由于金秀林已经不再担任美军雇员,再加上约翰也离开韩国返回美国,她最终遭到南朝鲜逮捕受到了诸多指控,比如偷窃,私自持有枪支,将情人李强国送到北朝鲜等等,最重要的指控就是他偷取了美国在1949年的撤军计划并透露给北朝鲜。
南朝鲜媒体对此进行了疯狂炒作,法院认为金秀林有罪并判处她死刑。在《朝鲜战争,未曾透露的真相》记载,这根本就是一场迫害。金秀林只不过是有一个在北朝鲜担任高官的男朋友而已。南朝鲜早就想对她下杀手,只不过当时约翰还在保护着她。约翰离开之后,他们终于等到了机会。
实际上约翰仍然有能力帮助金秀林,可他却选择了回到美国。金秀玲的朋友南希说约翰和金秀林有一个儿子,我们都知道这两个人非常相爱。南希提到的这个孩子叫沃尼尔。金秀林被判处死刑后,沃尼尔被一名美国牧师收养。1970年他随着这名牧师回到美国,并在美国大学取得了博士学位。
沃尼尔十几岁的时候通过南希知道了自己生父和生母的事情,他觉得非常伤心。他后来在接受采访时说是我的父亲背叛了母亲,他的职位很高,一定可以帮助母亲,可他最终却选择了逃避,这是我永远不能原谅的。
情报官古尔东著作的《朝鲜战争,未曾透露的真相》关于金秀林的事情就写到这里,因为这本书是1970年出版的,他不可能写出后来的事情。接下来的这些事情是我国翻译家在重新翻译这本书时,查找了大量历史资料并自行添加上的。
1980年约翰去世,临死之前他在疗养院见到了自己的儿子沃尼尔,但他始终不愿意承认沃尼尔是他的孩子,他希望彻底摆脱金秀林对他的影响。实际上在金秀林被执行死刑之后,约翰也得到了美国军方的审问。但他凭借着三寸不烂之舌,最终摆脱了所有嫌疑。
根据美国的调查结论,金秀林绝对不是北朝鲜间谍,她从来没有背叛过南朝鲜,她只不过是有一个北朝鲜的高官前任男友而已。让金秀林认罪的就是残酷的刑罚,包括最近才被世界所知的虐囚手法水刑,早在半个世纪之前韩国就已经开始使用,而且就用在了金秀林身上。金秀林是在忍受不过酷刑之下才承认了对她的一切指控。
金秀林只是一个战争中的悲剧人物,但她具有着十足的代表性。在朝鲜战争中,像她这样的悲惨人物实在太多,在那个丝毫没有公平的时代里,人的生命如同草芥。她的故事就被写在《朝鲜战争,未曾透露的真相》中。作为情报官的作者古尔东,由于身份原因可以非常清楚地知道这一切事情的始末。

一古代对女子的刑法

1拶刑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拶是夹犯人手指头的刑罚,故又称拶指,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逼供。
2杖刑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罪,必须“去衣受杖”。杖刑隋唐以来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
3骑木驴一种针对女性犯人的酷刑。所谓木驴,其实就是一头用木头做成的驴,木驴背上,竖着一根大拇指粗的尖木桩。当女犯被强行按坐下去时,那根尖木桩就直直地刺进了她的下身。而且,随着木驴的走动,那根尖木桩也一伸一缩,直弄得女犯下身鲜血淋漓,痛得撕心裂肺,很多受此刑的女犯往往会惨死在木驴上。在古代,这种刑罚常常用于惩处所谓的偷情淫妇。
4刑舂刑舂古代对妇女犯罪施用的一种刑罚。在施以黥、劓等肉刑后押送官府或边境军营,服晒谷、舂米之劳役。古代对妇女犯罪施用的一种刑罚。
5赐毒酒、赐剑、赐绫、赐绳等物,由其自毙古代对身份特殊的罪人采用赐毒酒、赐剑、赐绫、赐绳等物,由其自毙。赐死古代对身份特殊的罪人采用赐毒酒、赐剑、赐绫、赐绳等物,由其自毙。妇人多赐绫缎,历代沿用。
6宫刑;幽闭对女犯施行的宫刑,开始于秦汉。即使用木槌击妇人腹部,人为地造成子宫脱垂,是对犯淫罪者实施的一种酷刑。

二古代对女子的残酷刑罚

古代五大女性酷刑,每样均由太监发明,折磨女人痛不欲生

在中国历史上,太监是封建落后制度遗留下来的陋习,从而产生这总畸形的产物,男人通过自残身体的方式,最终获得登入高层人士的机会,成为皇帝身边的人,古代的太监处于男人和女人之间,他们的内心往往是十分阴险的。

古代大多数太监都是坏人,比如赵高、十常侍、刘瑾、魏忠贤等等,因为他们身体的残缺,造成人格心里的扭曲,太监制度真是害人不浅,一旦成为太监便失去了享受鱼水之欢的乐趣,这是一种多么惨无人道的制度,正因为太监没有这种权利,所以他们对女人的要求往往特别高。

太监在皇宫中为皇帝办事,大多数太监在后宫,也跟宫女一样负责打扫卫生,因为有些事情女人做不来,不然提水、高楼盖瓦等,就必须用太监来完成,为了保证后宫皇帝血脉的纯正性,自然就需要太监了,但后宫往往有宫女、嫔妃会犯错误,那么就要受到惩罚,有些错误不可饶恕,便要用酷刑了。

后宫那些酷刑专门正对女性,特别是在明清两个朝代,后宫太监发明的酷刑堪称变态,他们会用刑尽力折磨女性身体,后人很难以相信太监这总行礼,或许就像《天龙八部》里面的马夫人,她的不到的东西,就必须要毁掉,太监们心里也是这样阴暗的,多么可怕。

对于宫女的酷刑有,有一种叫做幽闭的,并非字面上的意思关起来,而是用厚实的棒槌击打女性腹部,导致女性子宫脱落,非常残忍,小编不忍描述,总而言之相当于男人的净身流程,但过程远比男人痛苦得多。

还有一种酷刑,是把犯了错误的宫女绑住,然后在剥光在其身体上涂上香油、鸡蛋等食物,然后在其身边放出许多软体动物,比如蜈蚣、蚯蚓、水蛇、蚂蚁等,这些动物会爬到宫女身上吃香油,对女性身体的伤害是非常大的。

除此之外还有直接鞭打,但并非用普通的鞭子抽打,而是辫子上充满倒刺,每打一遍就会勾带其许多皮肉,一般人只需要两三鞭整个人就血肉模糊了,但真正受刑的宫女,往往是三五十鞭的打,只是打身体,不会打脸的,这真是个奇怪的规定。

,除了这些之外,太监发明的女性刑罚还有很多,实在是太过残忍,令小编不忍再写出来了。


三古代女子刑罚现场

圣经中都写过要被石头砸死呢。中国也有浸猪笼,就是把人放进猪笼,在开口处困以绳索,吊起来,放到江河里淹浸,轻罪者让其头部露出水面,浸若干时候;重罪者可使之没顶,淹浸至死,,这只是比较有名的私刑,木驴、铁裙什么的也是关于此的有名私刑,就不多介绍了。不过常见的处理方法也就是出妻,不守妇道可是名列七出。元明清时礼教严苛,法律上写明了的,假如当场抓奸的话,可以现场杀死,假如没被杀的话,也就是拉到官府去打上几十大板……活下来的机会不大。

四古代女子最害怕的刑罚

说到“玉女天梯”这个酷刑,其实它的原名本身为“玉女登梯”,这个酷刑是武则天用来惩罚女犯人而用的,这种酷刑以及不能用残酷来形容了,称之为是丧心病狂都不为过。这个酷刑让每个听到的女犯人听到都会不寒而栗。

虽然这是一个武则天用来惩罚女犯人的酷刑,发明者却不是武则天,这个酷刑的发明者是唐朝监察御史李全交所发明,专门来惩罚犯了罪的女犯人,就是这样的一个酷刑却让武则天用出了一种人性扭曲的一面。

这种酷刑实行的时候会让犯人脱光衣服,赤裸着服刑,在古代对于女性来说,这不仅是刑罚还是一种耻辱,简直让女性清白和名誉扫地。这样的刑罚简直令人发指,让女性生不如死不说,还要让一个女性的清白和名誉扫地。

在这种刑罚实行的期间,准备一个梯子,梯下面撒满木橛子,然后会用一根绳子套住犯人的脖子,打上活结。然后让行刑者拉扯绳子,被绳子勒得难受的女犯人,只能顺着梯子往上登,越往上登绳子就会勒得越紧,女犯人在登梯的过程中疼得不停地挣扎,被活活勒死,有侥幸挣脱绳结的,也会从梯子上摔下来,被下面的木橛子扎死,终究难逃一死。

这种刑罚对于女性来说,可能死不是最可怕的,耻辱与等待死亡才是最可怕的。这样的刑罚还不算最残忍的,最残忍可能就是针对于女性的木驴之刑了。这种刑罚主要是针对古代出轨的女子。这种刑罚比“玉女登梯”的刑罚更加让女性感觉到可怕。

玉女听起来是一个不错的名称,刑罚“玉女登梯”却不是,其实是残酷无比的一种刑罚,只是名字好听而已。通常许多犯人都会选择勒死,起码这样可以留个全身。大家都是怎么认为这样的刑罚呢?


五古代针对女子的刑罚有哪几种

骑木驴 ---让女子骑在木质驴马造型的刑具上,上有一棍状物,直接通入女性...
拶指 ---一种用刑具勒夹十指的刑罚
杖刑 ---剥光衣服打棍子
宫刑 ---打击肚子使女子子宫脱落
刑舂 ---刺字,割鼻,送到军营服苦役
赐死 ---赐毒酒 赐白绫 赐剑 赐绳 令其自尽
唐宋明清以来,针对女犯人有特别严厉的刑罚,史称“五刑”,分别如下刑舂古代对妇女犯罪施用的一种刑罚。在施以黥、劓等肉刑后押送官府或边境军营,服晒谷、舂米之劳役。 拶刑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拶是夹犯人手指头的刑罚,故又称拶指,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逼供。 杖刑隋唐以来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奸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 赐死古代对身份特殊的罪人采用赐毒酒、赐剑、赐绫、赐绳等物,由其自毙。妇人多赐绫缎,历代沿用。 幽闭对女犯施行的宫刑,开始于秦汉。即使用木槌击妇人腹部,人为地造成子宫脱垂,是对犯淫罪者实施的一种酷刑
刳剃为剖杀,割剥之意,是专门用来对付怀孕妇女的刑罚,让行刑者活生生剖开受刑者肚皮取出婴孩,场面极其痛苦。
骑木驴是古代专门惩治那些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被判死罪的女犯定谳以后,她的全身衣裤将被完全剥光,在验明正身后,衙役们将女人捆绑妥当,便可将她的双腿分开,对准那根驴背上的粗木橛直插进去。接着,用铁钉把女犯的两条大腿钉在木驴上,防止其因负痛而挣扎。,由四名大汉抬着木驴上的女犯游街,整个示众程序便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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