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迟为什么要3600刀?凌迟3600刀是上限了吗

社会奇闻 2023-03-15 18:12www.188915.com奇闻趣事
六岁小孩被“凌迟处死”?在历代法典中凌迟这一刑罚,只适合于极少的罪行。
历史上有记载,在明朝中期的大宦官刘瑾,3357刀,先十刀一歇,大指片刀一共剐了三天,还有明朝天启进士翰林院庶吉士郑曼,崇祯年间遭温体仁诬陷,对丈母不孝被凌迟处死,割了3600刀。这两个案子,都是由皇帝钦定的,根据大明律量刑。
清朝末年,天京事变后,洪秀全开始猜疑忌惮身经百战、深得人心的石达开,石达开一气之下带着人马出走天京城,继续转战南北,1863年,石达开率军入川打仗时损兵折将,他率领残部准备渡过天险大渡河,由于天气恶劣,强渡大渡河失败,石达开陷入了“前无去路、后有追兵”的绝境。为了避免全军覆没、保全三军,石达开决定向清廷投降。
听闻石达开被俘,慈禧老佛爷大喜,她下令将石达开一家老小全部凌迟处死,而且每个人都必须要割够3000刀。
石达开只有两个孩子,一个六岁,一个还在襁褓之中。当这个决定送到了当时的蜀都总督手里,总督立即回复说,孩子太小了,根本经受不住3000刀,还是处长算了。
慈禧太后严词拒绝,并说,如果你继续求情,这些刀子就落在你这个总督的身上。据说,当时行刑时,刽子手无计可施,但又不敢违抗太后的命令,而且因为孩子年纪太小了,只割了两刀就晕了过去。
慈禧知道之后并没有放弃,下了死命令孩子清醒以后继续割,割满3000刀为止。就这样,也不知道是刽子手们手下留情,还是这个凌迟割肉,足足隔了九年的时间,割完3000刀的时候,大的那个孩子都已经15岁了,而他的弟弟在十岁的时候因伤口感染死了。
这样的刑罚早已被废除,我们也只能从古代历史的资料中窥见其中一二,残忍程度也能感同身受了。

一凌迟为什么要割3600刀

这种刑法主要用于处罚那些十恶中的一些犯罪,如谋反、大逆等。到了清朝乾隆时期,如果打骂父母或公婆、儿子杀父亲、妻子杀丈夫,也是触犯伦理道德的重罪,要处凌迟刑。但后来为了镇压农民反抗,对于不按时交纳赋税的也要处以凌迟刑,这在明太祖时期尤为突出。 凌迟刑的处刑方式很残忍,一般记述是说将人身上的肉一块块割下来。而历代行刑方法也有区别,一般是切八刀,先切头面,然后是手足,再是胸腹,枭首。但实际上比八刀要多,清朝就有二十四刀、三十六刀、七十二刀和一百二十刀的几类。二十四刀是一、二刀切双眉,三、四刀切双肩,五、六刀切双乳,七、八刀切双手和两肘间,九、十刀切去两肘和两肩之间部分,十一、十二刀切去两腿的肉,十三、十四刀切两腿肚,十五刀刺心脏,十六刀切头,十七、十八刀切双手,十九、二十刀切两腕,二十一、二十二刀切双脚,二十三、二十四刀切两腿。 实际执行时,还有更多的,最多的是明朝作恶多端的太监刘瑾被割了三天,共四千七百刀。
这个不一定。一般是9的倍数,但没这么多,好象明末蓟辽都师袁崇焕是3600刀

二凌迟为什么选择3600刀

剐刑是一种非常残忍的酷刑,始于唐代一种叫“竹槎”的刑法,就是把人绑在竹槎上曳来曳去,至肉烂露骨再杖死。受此刑者是牛仙童,因收受幽州张守珪贿赂,被用这种酷刑处死。牛仙童首开剐刑先河,后来为朱元璋以剐刑对付贪官激发了灵感。

“竹槎”之刑,后来演变为“屠割”,多用于军中。安史之乱时,杨国忠就是被乱兵“屠割”的。到了五代十国时期,剐刑正式用于处死犯人。到了辽代,剐刑被写入法典,将剐刑升级为“鱼鳞剐”,称为“凌迟”。

最初的凌迟,都是用渔网勒在犯人身上,刽子手用刀脔割从网眼突出的肉,直至肉尽见骨,至死方休。起初的凌迟,没有刀数限制,割死为止。

到了明代,凌迟成为一种最常见,也最常用的酷刑。纵观有明一朝,被凌迟冤死的大臣有几位,其中以郑鄤、袁崇焕最为著名。但总体来看,明朝凌迟最多的还是贪官污吏,因为朱元璋最恨的就是贪官。

一开始,朱元璋处死贪官,用的酷刑比凌迟还狠,叫“剥皮楦草”。后来,剥皮与凌迟并用。为了使酷刑“标准化”,朱元璋亲自制定法典,规定凌迟刀数。

凌迟最初只有6刀,朱元璋觉得不解气,改为60刀,后又改为120刀,还觉得不解气,提出要对罪大恶极者凌迟3600刀。可当时刽子手没有这技术,割不到一千刀犯人就死了。于是朱元璋来了个刽子手大比武,一个姓赵的刽子手最终夺魁,割了3357刀才把犯人割死。于是朱元璋规定,大明凌迟极刑刀数是3357刀。这个刀数朱元璋很是满意,因为其谐音刚好是“散散吾气”。

但事实上,明朝真正判3357刀数的没有几个人。有史记载的只有三个,一个是郑鄤,一个是袁崇焕,一个是刘瑾。因为明朝有规定,刽子手行刑时,凌迟刀数只许多不许少,少了刽子手就会被凌迟,刀数多了刽子手会奖励。,凌迟这三个人的时候,刽子手都多割了,郑鄤和袁崇焕被割了3600刀,而刘瑾被割了4200刀,可称明朝第一剐。

刘瑾是明朝著名的大太监。为什么被凌迟了呢?只有一个理由——谋反。当时人们都说,北京有两个皇帝,一个立皇帝,一个坐皇帝,立皇帝指的就是刘瑾。他不仅专权,还大肆搜刮官财民财,据说被抄家时,抄出的黄金有33万公斤黄金,白银805万公斤,其家财相当地国库的4、50倍。,《亚洲华尔街日报》将其列为几千年来世界第一富翁,也可以说是千年第一巨贪。

老百姓对刘瑾恨之入骨,因而凌迟刘瑾成为明朝最大快人心的一件事情。据史料载,刘瑾被判凌迟3357刀,而且要三天割完。第一天,每割10刀一歇一喝,割了357刀。刘瑾心还挺大,当晚还喝了两碗粥。第二天刽子手接着割,又了割了357刀。但到第三天,3357刀还没割完,刘瑾已经死了。刽子手没有完成刀数,继续割,直割到4200刀,把刘瑾身上的肉全部割尽才结束行刑。

凌迟结束后,围观百姓争相购买刘瑾的肉,刽子手以一文钱一块出售,4200块肉很快抢售一空。百姓回家吃肉喝酒,痛骂刘瑾,真是解恨。在中国历史上,巨贪被凌迟的只有刘瑾一人,此后没有出现第二个。


三被凌迟3600刀的是谁

凌迟这个刑法有很多是被现代文献或影视剧刻意夸大的,其实不管是明朝还是清朝都没有明确或强制规定凌迟的刀数,所谓了“3600刀”“3357刀” 都是一个虚数,都是震慑恐吓为目的的,以明朝正德年间的太监刘瑾为例,史料记载刑部给的令是“凌迟三日,画影图形” 行刑时第一天剐了大概300多刀,第二天剐了几十刀刘瑾就死了……到了在清代凌迟就更是形式化了,(尤其是以地方上执行)。有关清朝凌迟记载有很多,比如乾隆年间一个曹姓的妇女因为通奸和谋杀亲夫被凌迟处死,整个过程只有20几刀,清末一旅居广州的英国人记载一个刽子手甚至执行了斩首和凌迟两个活,根据记载,这个刽子手先是肢解了为首的和犯人,然后执行了斩首任务,这个肢解就是凌迟。还有在凌迟处死太平天国的某位将领时十几个刽子手一拥而上片刻就把犯人给大卸八块,可见在清朝时期凌迟已经很形式化了,根本没有技术可言~一种情况除外,那就是皇上钦定的犯人,例如清朝刺杀嘉庆帝的陈德,史料记载“从陈德的耳、鼻、乳割起,左右臂上碎割,成鱼鳞形状。然后再右臂,再胸和背。一开始还见血,过一会儿血流尽了,只流黄水。当割完上身时,陈德忽然张开眼睛叫道“快些。”监刑者却说“上有旨,令尔多受些罪。”仍慢慢碎剐陈德!” 由此可见如果是地方上执行刽子手也就对付对付,毕竟剐活人这个活谁都不爱干,如果是皇差那就不得不认真办了


四凌迟3600刀都在哪里

历史上被凌迟处死的人最多割了3600刀。
明朝天启进士、翰林院庶吉士郑曼,崇祯年间遭温体仁诬陷,以“杖母不孝”被“凌迟”处死,剐了3600刀。
凌迟处死,刑罚名,始见于辽代。“凌迟”俗称“千刀万剐”,是我国封建社会死刑中最残酷的刑罚。“凌迟”主要是针对谋反、犯上作乱、“口语狂悖”等“大逆”、“逆伦”罪的人设置的。
“凌迟”主要是用来处死危及封建统治阶级利益的政治犯的。“凌迟”的执行方式是将犯人零刀碎割,使其极尽痛苦而死,让那些声称“脑袋掉了不过碗大个疤”的好汉,想速求一死而不得,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据民间传言,“凌迟”处死时,刽子手先在犯人前大肌上割一块肉抛上天,这叫“祭天肉”;第二刀叫“遮眼罩”,刽子手把犯人头上的肉皮割开,耷拉下来遮住眼睛,避免犯人与刽子手四目相对,防止犯人在极其痛苦时放射出异常阴冷、恐惧的目光而使刽子手心慌意乱,影响行刑。
明武宗时代重要的宦官,1510年被处刑。传闻磔刑凌迟三日,割三千三百刀。据说第一天的行刑后,刘瑾回到监狱,还吃了白粥。整个行刑过程后,燕京围观百姓,特别是受过刘瑾迫害的人及其家属,以一钱争夺其肉,下酒生食之,以泄其愤。
明末建州豪强,曾受封为建州右都指挥使。因屡犯明边,于1575年被凌迟处死于北京。
崇祯年间庶吉士,被温体仁等告以“杖母奸妹”之罪,1636年凌迟处死。
崇祯年间著名将领,因崇祯皇帝怀疑其谋反,以“通虏谋叛”被凌迟处死,据说当时京中百姓争啖其肉。
清朝康熙年间,因康熙帝撤藩,与吴三桂等人发动三藩之乱,失败而被凌迟处死。
太平天国天王洪秀全之子,为清朝大臣沈葆祯所俘虏,判凌迟处死(处决时年仅十五岁,可能是最年轻受刑者)。
人称康八爷,抢劫杀人无数的恶匪,成事全靠他心狠手辣和一把从洋人处偷来的手枪,大闹京师,惊动太后慈禧,终被正法。
清末一名奴隶。因谋反(杀害一名自己侍奉的蒙古王子)于1905年4月10日被处刑,亦可能为中国历史上一个凌迟受刑者(凌迟两星期后被废除),亦是少有有人拍下整个凌迟过程,而且较为清楚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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