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惩罚女犯(中国古代最严厉的惩罚)
1、骑木驴
2、虎豹戏春
3、铁裙
4、拶刑
5、裸刑
骑木驴估计很多人都是通过电视或者电影知道一点,历史上骑木驴绝对是非常残忍的,在木驴上有一个小木柱,然后让女犯人坐在上面,有些时候只是为了游街示众,最为残忍的是直接让其在上面挣扎到死,而这个过程往往都是需要好几天时间的。
虎豹戏春虽然名字听着非常的文雅,但过程绝对是血腥的,就是将女犯人同野兽关在一起,然后向里面扔炮仗之类的,直到女犯人在里面被咬死或者被吃结束,这个过程可以说是非常的血腥。
铁裙这个刑罚据说是明太祖朱元璋发明的,刑罚的过程就是用铁片做成的裙子穿在女犯人的身上,然后用火就行炙烤,直至将其烤死。据说这是因为朱元璋的一个妃子碽妃,在生朱棣的时候没有足月,朱元璋怀疑其有私通之嫌,所以将其以铁裙之刑杀死
拶刑这个在电影电视剧作品中非常常见,就是用木棍夹手指,这个可是非常痛苦的,因为俗话说十指连心,手指头上的神经是比较多,一旦受刑往往都是生不如死可以说是非常痛苦的!
的裸刑就非常简单了,对于女犯人的羞辱是非常大的,就是将女犯人的衣服扒了,然后游街,将其斩首,大家也都知道我国古代的文化环境,所以这个刑罚对于当时的女犯人来说绝对是非常难以接受的。
1、女性监狱在中国古代的历史,比男囚犯悲惨么?
在中国古代,是没有专门的女子监狱的,都是和男囚犯混合关押在一起,所以,其实下面的话即使不说,你们也知道,那一定惨了。
在古代,如果一个女子因为某些原因需要被收监,往往在还没进入监牢之前,就已经自杀了,即使她只是犯了一点芝麻点的小罪。
收监之后,很多女囚也会在狱中不堪受辱,而选择一死了之。
下面来说说为什么会这样
名节
主要还是名节问题。
过去最看重一个女人的名节了。
你们说,就是在今天,如果一个男的从牢里出来。人们尚且用有色眼光看他。
那时间回到古代,又是一个女人,你们说她出来后,这个世界会如何对待她?
原来的夫家肯定一早休了这个女人了,没结婚的,也别指望有正经人家会要这个女人了。
而在古代,女人要么生活在娘家,要么生活在夫家,但一个女囚犯,他的娘家肯定也不会收留她。
也就是说这个女人出来就是无路可走,那怎么办?
长得好看的或许还可以去青楼,但那不是生不如死吗?
所以,古代女子,只要入狱,等于被判了死刑。
狱卒、男囚犯的凌辱
有些女子在入狱时没有选择自杀,但或许她会后悔当初不自杀。
因为一旦女囚犯到了牢里,那就成了牢头狱卒的玩物,男囚犯的发泄对象了。
监狱里各种刑罚层出不穷,比如大家听说过的骑木驴、铁莲花等等。
就连普通的笞杖,都要脱了女囚犯的裤子来打。
这是在古代,妇女连个胳膊都不好意思露,要露出白花花的大屁股在一群猥琐的人面前,这是比杀了她更侮辱的事。
甚至有些刑罚,还要脱了全部衣服,裸体惩罚,其中的意味就是发泄、玩弄。
监狱里看管女犯的官员就公开说
凡是发到这里的女人,哪一个不是犯法的?已经犯法还充什么节妇!
这是上刑,到了夜晚,那可就乱到没法说了。
古代女子被收监,最大的可能是因为通奸。
这种女子一般相貌不会差,做了囚犯就等于是掉到牢头狱卒的魔掌之中了。
一般女囚也会乖乖沦为牢头狱卒的性奴,因为不然的话就要被扔到男囚犯当中去,那样的话,就更惨了。
与其这样,还不如委身牢头,好歹有个靠山。
女囚数量逐年减少
正是因为女囚的自杀率太高,到了后来,官家对女子犯罪的量刑也越来越慎重。
尤其对于收监,尽量不采取这一方式,如果非收监不可,也尽可能采用在家收监的方式。
古代女人地位低下,更不要说被剥夺名节的女囚了,人人都可以欺,人人都不把女囚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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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在古代如果犯罪了,遭遇肯定是比男囚要悲惨,女性监狱从无到有,从有到人性化,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时期,在这个时期中,犯罪入囚的女性,哪是“悲惨”二字可以描绘。
古代女性犯人贞洁难保
女性在我国历史上的朝代中,地位一直不高,他们犯罪受到的处罚要比男性重,有时候甚至她没犯罪,男人犯罪了,她也要受到牵连,甚至因为什么被处罚都不知道。
最早期的监狱形成在商朝时期,当时的法度并不健全,女性如果犯罪了,就会被关起来,这里有一个细节,当时并没有女子监狱,而是男女混监,这样一来,女性囚犯的遭遇不会很乐观,经常被欺负不说,贞洁很难保证。
古代女子失去贞洁,比失去生命还惨,这些女性在受到侮辱后,多数都会轻生,有的女性只是被诬陷或者很小的罪过,最终却无颜再活下去,令人惋惜。
到了春秋时期,女子监狱独立出来,对女性犯人有了一定的保障。这样的方式并不能对女性提供完全的保护,毕竟衙门中的衙役等人,在监狱内部还是会对女犯人进行一些侵犯行为,女子不堪受辱自尽,正合他们的意,死无对证。
古代女性犯人刑罚更重
古代女人犯罪代价极大,最巅峰的时候,只有是被怀疑有罪,在进入审讯阶段,就开始了对女性的惩罚。
这种惩罚远远超过女性能够承受的范畴,例如,在审问之前,女性要受到笞杖刑罚,这种刑罚对女性伤害大,因为笞杖在行刑的时候,需要脱下裤子来执行,等到执行完毕,屁股已经血肉模糊,心理受到的伤害更是深重。
如果女人是因为奸情被抓,那么更加痛苦,需要脱光衣服在审讯的地方绑在架子上展示一天,在这一天中,会有一些无赖前来羞辱她,让她生不如死。
犯了奸淫的女子,古代对她们的刑罚花样繁多,不胜枚举,在此仅仅列举几个名字,不再详述。如浸猪笼、烧铜阳、幽闭、骑木驴等等,都是对女性伤害极大的刑罚,甚至会要了性命,即使刑罚没能要命,最终女性也会选择自己了断,毕竟她们就算出去也没有生存的环境了。
女性监狱环境提升
女性犯人的环境到了明朝有些改变,增加了不少人性化的规定。
《大明律》“凡妇人犯罪,除犯奸及死罪收监外,其余杂犯,责付本夫收管。如无夫者,责付有服亲属、邻里保管,随衙听候,不许一概监禁。违者,笞四十。”
从《大明律》的记载来看,妇人犯罪已经不可收监,有丈夫的让丈夫收管,没丈夫的让亲戚和邻居看管,这样一来,可以有效的保护女性犯人的贞洁不受侵犯,大大改善了女性罪犯的安全,毕竟她们所犯罪不至死。
女性犯罪如果犯下的是奸淫罪和死罪,则不在此列之内,必须进行收监。死刑犯不必说,必然是重罪,不可能还对这样的女犯人宽容。犯奸淫罪的女犯,则无贞洁可言,收押在监狱,也没有那许多的顾虑,属于罪有应得。
,在古代的女性犯人下场十分悲惨,比男囚犯更加悲惨,这也是古代女性社会地位使然。不过,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性化的律法逐渐完善,女性的地位也已经逐步提升。
肯定会更悲惨。古代社会对女性贞洁一般看得都比较重,而女性一旦入狱就属于被强迫就范的对象,在古代的监狱,这种事太平常了,入狱人犯的权益,根本没有人过问,也没人在乎。所以一旦入狱就不要再奢望保持什么贞洁了,即便今后有机会出狱,人也完了,无论是否真的遭到侵害,娘家、丈夫都会非常嫌弃甚至厌恶。
《大明律》“凡妇人犯罪,除犯奸及死罪收监外,其余杂犯,责付本夫收管。如无夫者,责付有服亲属、邻里保管,随衙听候,不许一概监禁。违者,笞四十。”
大明律对待女性算是比较人性化的(不提特例),除非犯奸和死罪都不允许收监,就是因为毕竟男女有别,女性进入监狱非常容易受到不法侵害,所以只要不是将受极刑的重罪,明廷对女性人犯还是网开一面的。
宽待到什么程度呢,有丈夫的归丈夫管,没丈夫的归娘家或亲属管,啥都没有的即便归邻居管,也不会将其收监。
清袭明制,《大清律例》“妇女有犯奸盗、人命等重情,及别案牵连,身系正犯,仍行提审;其余小事牵连,提子、侄、兄弟代审。如遇亏空、累赔、追赃、搜查家产,杂犯等案,将妇女提审,用行禁止,违者以违制治罪。”
除非命案和犯奸,也不许收监,如果案情不重,连提审都不允许。
如果是命案或者犯奸呢?身犯命案,死是早晚的事儿,遭遇什么迫害没人在乎,而犯奸则说明此人并没有什么“贞操”观,说白了就爱咋地咋地吧,反正她自己也都不在乎,还能这么解释?
能。比如对女性实施笞刑,普通妇女的笞刑身着单衣受刑即可,犯奸女犯则要去除衣物受刑,到了清代可以保留衬裤受刑。还有就是从事皮肉生意的女性从业者也是不给留面子的,直接去衣用刑。
古人同样考虑到女性无论是在体力还是性情上都比男性柔弱,所以做为弱势群体,即便犯罪也会受到不同于男犯的照顾。
这个问题从表面上来看是对女性的特殊照顾,其实都是两宋理学贞操观的衍生物,经过宋元明的发展,尤其到了清朝,女性基本就像被洗脑一样,有的女性胸部生疮,宁可死也不会去看医生的,无论多热的天都是里三层外三层,还要束胸,可以说那个时代女性基本上被私有化了,甚至有的人觉得这才是对女性最大的尊重,也有的人则认为这是对女性最大的贬低。
在社会的大力追捧之下,“节妇”在公堂上甚至有了与秀才一样的权利,她们可以坐着接受盘问。表面上看来是优待,但这其中不尊重、不人道的地方颇多,不过也确实避免了收监、刑讯和凌辱等诸多惨事,总算有点好处吧。
随着理学不断蔓延发展,人们的思想不断固化,精神枷锁牢牢控制着所有人达到了“心锁”的程度,这种枷锁对男女都有着禁锢作用,但还是在女性身上更突出化、明显化一些,她们所受伤害相对男性也较大,比如邻里两个妇人不和,其中一个就买通官府,诬告另一妇人犯奸,无论是否查实,笞刑是少不了的,即便没罪,回家也颜面扫地无法做人了,这类冤案可没少出,对受冤妇女更重的是心理上的迫害。
古时候,女性看重的是自己的贞洁,而男性看重的是女性的贞洁······虽然都很看重,但可怜的还是女人。
2、古代女人犯了通奸罪,将如何处罚?
男女之间交往的礼节,一直都是中国人社交关系中的核心话题。作为男女关系中最为人所不齿的“通奸”,在今天看来,只是违反了道德,并不算犯罪,最多告知家属、行政拘留、处以罚款,但在古代的刑法典律规定中可远远比现在要严重的多。
秦朝法律对通奸罪直接处决
秦朝是中国历史上法律制度最为严苛的封建王朝,秦朝的强大本身就是依靠法家思想的推动下,商鞅、李斯等等一拨又一拨的法家代表人物经过一代又一代的修善,使得秦国乃至后来的秦朝变成一个彻底的轻罪重罚的王朝。
《史记·始皇本纪》记载“禁止淫佚”,否则就是处以杀头的极刑。
汉至魏晋通奸将处以宫刑
《尚书》中记载,男女之间如果有通奸的事情发生,双方将会被处以宫刑。提起宫刑,很多人会认为是男人专属的刑罚,其实不是。宫刑也分男女,男的则是“去势”像司马迁这一类,女的是“幽闭”(自己想象)。无论男女只要受过宫刑,基本上与男女之事再也无缘。
这是先秦《尚书》的记载,很多历史学家提出疑问觉得《尚书》中的内容可能是魏晋时期的人假托先秦的作品,因为南北朝时期才会对通奸罪进行如此恶劣的处决。魏晋南北朝很多的制度法典都是从汉朝延续下来的,对通奸罪处以宫刑是从汉朝一直延续到魏晋南北朝的刑罚。
其中特别值得一提的的是,汉孝文帝对于封建法律的变革,虽然很大程度上减轻用刑的分量,去掉一些残酷的极刑,对通奸罪仍然处以宫刑,这一点是汉文帝法律改革没有变动的地方。
隋唐宋处以收监
隋唐时期,由于时代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人们的思想也在逐渐开放文明,对于通奸的人,双方如果都有家室则判处各两年的收监,如果一方是未婚则判处一年半。这种对通奸罪的改革,是社会的一大进步,至少使得人们免受砍头和宫刑的残忍痛苦。其中彰显出,隋唐宋对通奸罪的收监制度注重是对有家室的一方用刑,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家庭稳定,毕竟家庭是社会发展和经济繁荣的基础。
特别是宋朝独创的“奸从夫捕”政策,这种对待通奸罪的规定是一种人性化的创新,也就是说如果妻子在外有染,作为丈夫不想追究此事的话,官府也不会强制去执行。这是宋朝“民不告,官不理”立法精神的延展。
元明清以训诫和杖刑为主
等到元朝入主中原以后,又恢复对通奸罪的皮肉刑罚,使用杖刑来以示惩戒。男女双方,要各自挨八十大板,女性挨板子要比男的重很多,也就是“去衣受杖”即扒光衣服,让众人围观打板子。在三纲五常、五伦礼节非常严明的时代,很多人因为事迹败露,又当众被扒光衣服羞辱,在受杖以后,索性无颜苟活。
《清律小注》中记载,刁奸者,不论有夫无夫,俱杖一百。既有夫有弃而外淫,故加一等。
由此可见,中国古代社会对于通奸罪的处罚,呈现出依次递减的态势,这种发展趋势实际上是社会不断进步,思想不断开放文明的发展结果。毕竟,人情法理都要兼具,身体损坏难以修复,要给犯人们有改过自新的机会。
咱们都知道,古代女子的地位相当低下。她们一旦犯了通奸的罪行,那么下场就会非常的凄惨。这就跟男子是不一样的,如果男子是女子通奸的对象,那么男子这种叫风流、叫花心,他会付出的代价很少。但女子却不一样,一旦被判处通奸,就算没有夺走性命,也不会比死好多少。对于这些被打上的通奸罪的女子,她们将受到下面这几种惩罚。
第1种,浸猪笼。这种惩罚方式很多人都是熟悉的,这也是最常用的一种惩罚方式。就是将犯了错误的女子给关在一个笼子里面,女子的手脚都要绑上,以防止她挣脱。然后再将笼子的周边拴上比较重的石头,防止笼子浮上来。接着就是将困着女子的笼子丢进水里面,女子就会慢慢的在水下窒息而死。这种惩罚通常都是由大家族或者是一个村庄里的人私自判处,并不会通过官府来执行。
第2种,骑木驴。这算是一种专门为女性而设计出来的酷刑,它不仅会对女性带来身体上的折磨,更会带来心理上的折磨。这种所谓的木驴,中间会有一个活动的小木桩。女性骑坐在上面,木桩活动就会让她们觉得相当的痛苦。这样长期的折磨,其实还不如死了来的痛快,所以这对犯人心理来说也是一种折磨。不过这种残忍的刑罚,只有犯特别大错的女性、被人特殊交代要严厉处置的女性才会接受这样的惩罚。
第3种,打上烙印。这种就是对女性的一种侮辱性惩罚,用那种烧红了的烙片印在女性的身上,表明这个女性犯了通奸罪。而且这种烙印一般都会打在比较显眼的地方,比如说脸上,手上等地方,让人一看就明白。而一旦被打上了这个烙印,这个女子一生都会抬不起头,走到哪里都将被指指点点。这就会对她的生活造成影响,没有男人愿意养着这样的女人,也没有人愿意给这样的女人一个工作让她养活自己。
第4种,用牛筋鞭打。这也是一种刑罚,使用牛筋制作而成的鞭子,蘸上盐水或者是酒水,然后鞭打在女性的身上。盐或酒在伤口上会带来很强烈的疼痛感。再加上鞭子的抽打,那就等同于是痛上加痛,对于体质比较弱的女性来说,这样的鞭打,通常都会要了她们的命。
3、古代妃子犯错要如何处置?
古代妃子犯错要如何处置?
妃子,实际上是后宫里,除了皇后之外,包括宫女,都是属于皇帝的妃子,也就是没有地位的“小妾”。
那么,这些妃子都是什么来源呢?
来源于皇帝选秀,明朝之前,只有身家清白的官员,或者是百姓,才能够参加选秀,实际上是不允许大臣私自进献美女的。
,在清朝的时候,因为清朝是少数民族政权,也就是满族统治者,所以,秀女只从满族八旗子弟中选拔。
实际上,这些秀女,并不是都能够成为皇帝的妃子,其中大部分都成为了皇宫里的宫女,还有一部分被赐给了皇子,甚至是宗室,运气好的,能够升格为福晋,差的也不过是宫女。
所以,想要通过选秀成为妃子,这些“秀女”们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要确定,皇帝是天下之主,而后宫,实际上就是为为皇帝一个人服务的。
,后宫号称是三千粉黛,需要一个完善的管理制度。皇后,作为皇帝的正妻,实际上就是后宫之主,后宫里的所有事情都由皇后负责。,万一出现什么事,皇后也是要负责任的。
册立皇后,虽然不像皇帝登基一样重要,,也必须经过皇帝册封,并且昭告天下,以示皇后母仪天下。
实际上在汉朝的时候,皇后还拥有自己的臣子,管理后宫。后世,皇后的权利被削减,虽然没有臣子,也只能通过那些有品级的太监或宫女,对后宫进行管理,大家可以想象容嬷嬷之类的。
那么,妃子们犯了错,将要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
实际上,后宫的规矩极其严酷,再加上,不管是宫女、秀女还是妃子,实际上都是皇后的实际竞争者,皇后对这些可怜的女人,十分严酷。
实际上,宫女只能严格按规定,穿制服,并且不能打扮的太妖艳,勾引皇帝;秀女也只能够穿秀女的衣服;有品级的嫔妃,虽然自由一点,,绝对不允许穿正红色的衣服,更不允许穿带有凤凰的衣服。至于皇后的制服,实际上也并不是绣有凤凰图案,而是金龙。
一旦犯错,妃子们的命运实际上只能看皇帝和皇后的心情。
主要按照错误的严重情况,分为四种惩罚、体罚、降级、其他。
【惩罚】
惩罚主要分为禁足、罚跪、面壁、抄写戒律。禁足、罚跪、面壁大家都能理解,抄写戒律主要是包括《佛经》、《女经》、《女训》、《宫规》等,万一罚抄50遍,一天只能休息三个时辰,日夜不停地抄写。
【体罚】
体罚主要分为掌嘴、磕头、杖责,在实际执行中,因为杖责,很容易将人打死,实际上,只能是皇帝才能下令施行。
【降级】
降级主要分为降级、剥夺封号,打入冷宫,实际上只有皇帝才能下令施行。
【其他】
过于严重的,包括赐死和死刑。
赐死实际上方法很多,有赐白绫、毒酒,还有吞金之类的,,必须是保留全尸。死刑,实际上还会追究亲人的责任,严重的诛九族,大家可以想象。
,皇后实际上也没有权力处理这样的事情,必须上报给皇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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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封建专制的皇宫中,规矩繁多,很多人不注意就会犯错受罚,即使地位尊崇的皇帝后妃们,也要根据所犯错误的大小了接受不同的惩罚。正常来讲,古代妃子们所犯错误无论大小、无论接受了怎样的惩罚,都要被记录在案,明清时期,管理国家宗室皇亲事物的机构叫做宗人府,包括后妃在内的所有皇室亲贵,一旦犯错,都会被宗人府登记造册,记录下来。
后宫嫔妃们根据所犯错误的大小而接受不同的惩罚,如果所犯之事是非常小的事情,如果是像和其他嫔妃争斗吵嘴这种琐碎小事,其实也就是失了皇家颜面这种类型的,一般犯错嫔妃们会被禁足,罚跪、罚抄经、减俸等,有些时候,犯下这些错误,也仅仅是被上一级嫔妃、皇后或者是皇帝当面或者降旨责备训斥一通罢了。这些惩罚都是比较轻微的惩罚,其目的也在于对犯错嫔妃小惩大诫,起到警戒作用即可。
后宫嫔妃如若触犯到法律的大事会提交类似皇家法庭的宗人府进行规范审理,按照罪责轻重来判。相对上面的小惩大诫,这种错误的惩罚方式就严重得多了,犯错嫔妃了能被降低级别,甚至是褫夺封号、废为庶人、打入冷宫、改为宫女发配浣衣局等。
,还有一种最为严重的,那就是谋逆。有谋逆这种大罪会斩首,这基本上是毫无疑问的,不仅犯错嫔妃本人要受到最严重的惩罚,其母家外戚通常也会被牵连进去,或是流放边关,或是沦为罪臣,再或是贬为庶民,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了。
看所犯之事的轻重,要看妃子在皇帝心目中的地位如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