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活人陪葬制,古代活人陪葬的

社会奇闻 2023-03-15 16:40www.188915.com奇闻趣事

古代活人陪葬制度,也就是说,死后的人会被埋在地下,然后等待着新的主人来挖掘,这样一来,古代的盗墓贼就有了可乘之机。在历史上,有很多人因为盗而丧命,甚至有的人为了盗墓不惜卖掉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可见盗墓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不过,也有一些人不愿意盗墓,他们宁愿自己饿着也不愿意去盗墓,这是为什么呢?今天我们就来说一说这个问题。

一、古代西方有人殉制度吗?为什么人殉制度几乎贯穿了整个中国古代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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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荣幸回答您的问题。

题主所说的殉葬制度起源于奴隶社会,当时由于生产力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人们的生产生活用品逐渐有了剩余,其中,有奴隶主拿出剩余的产品用来交换,慢慢的,这种风气越来越盛行,以至于发展到后期,奴隶主甚至都拿奴隶来做交换,奴隶也成了奴隶主的私有品。在奴隶主死后,作为他们私有品的奴隶自然逃脱不了被杀的厄运,来为自己的主人殉葬。


商朝是第一个在历史上有明确记录实行殉葬制度的朝代,,在殷墟出土的文物中也佐证了这一点。而后在春秋战国时代,这种殉葬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因为春秋战国期间各国之间长年征战,各国贵族及统治者对生命极不珍视,各诸侯,各贵族之间,甚至以此来攀比,其恶劣程度,可见一斑。


其实在战国后殉葬制度依然存在,最知名的便是是秦始皇死后,殉葬人数达数万人之多,不可谓不残忍。 一直到汉朝,随着国家趋于稳定,政治不断清明,这种殉葬制度才慢慢消失,至唐朝时,这种殉葬制度已几近消亡,活人殉葬的思想在封建贵族的心中依然没有消除,尤其是在封建帝王的心中。

到元朝后期,活人殉葬制度在蒙古贵族和各蒙古部落首领中间死灰复燃。到明朝初期,由于受元朝后期思想的影响,朱元璋在临死之前,下令数十名嫔妃和宫女殉葬,致使殉葬制度在明朝开始盛行起来。明朝到明英宗时期,由于明英宗自己本身的坎坷经历和比较开明的思想,宣布废除了这种惨无人道的活人殉葬制度,并一直持续到明朝灭亡。

,当清朝建立,经历了血雨腥风才当上的统治者,又把这种殉葬制度拿到了台面上,中间经历三朝,到康熙时期,由于当时政治清明,人们思想比较开化,不断有大臣谏言要求废除殉葬制度,康熙皇帝也顺应潮流,废除了殉葬制度,至此,在中国延续了上数千年的殉葬制度才得以彻底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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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为什么没有殉葬制度?中国的人殉制度很晚才废除,其实不光中国,地球其他地方除了欧洲,广泛存在殉葬制度。产生这样情况的初始原因,主要是婚姻制度。因为欧洲是一夫一妻制,其他地方都是一夫多妻制度,一夫多妻制度的社会有杀死失败男性的迫切要求,因为男女的比例是平衡的,只有杀掉大量男性才能多余出来女性。所以显得较为残忍,导致普遍存在殉葬现象。只有阿拉伯人由于宗教原因,也很早废除了殉葬制度。从历史情况看,应该就是婚姻制度决定了这个情况,因为古代欧洲人迁移到其它地方以后,实行一夫多妻制度以后,很快也搞起了殉葬制度。

二、惨绝人寰的活人殉葬,古代为何会有如此残忍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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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原因古代帝王只有奴隶主意识与原始宗教意识的局限性认识,对于“专制”社会的认识世界只具有王权的独享意识,人权意识的空档期贯彻整个古代史是历史悲剧或人伦悲剧

政策原因古代社会的等级身份直接造成阶层之间的分工细化的固化现象严重,使得整个国家的阶层身份只能通过改朝换代或文治武功改变现状(高低身份的转换的可能性)

现实原因人殉制度就是古代社会资源分配不公或权力结构的产物,使得底层阶层只能依靠封建主或奴隶主的身份安排,也是直接证明古代社会的经济生产能力的两级分化现象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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惨绝人寰的殉葬习俗古代的恶剧作,这些惨景都是从考古中铁证佐言,史料属实。
惨绝人寰的殉葬习俗到了现代,普通老百姓也棺材头上画童男童女图像,可见根深缔固到何等程度?
历史上秦始皇伟业雄宏,但秦始皇幕内殉葬的死尸无辜,说明一切。
历史上也有贤明王道,不忍其殉葬的。




三、为什么古代达官贵人死后,会要活人陪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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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人陪葬又称人殉,是中国古代一项残忍野蛮的丧葬制度,听着就让人毛骨悚然。被殉葬的那些人有自愿的,也有是被强迫的,但大部分还是被强迫的。我老家有一句老话说的好,“宁可世上捱,不愿土里埋”,捱的意思就是拖。正常人,有谁愿意给人陪葬。

  古代帝王和达官贵人之所以用活人殉葬,是因为他们认为人死后会去另一个世界,他们渴望死后获得与生前同样的待遇,死后不仅要求后人用金银珠宝器皿陪葬,连人也不放过,统统都要带过去。

  人殉兴起及废除

  人殉出现于原始社会末期,盛行于奴隶制时代,春秋末期和战国开始式微,汉代至宋代这个时期虽然还有人殉存在,但不论是殉葬人数还是殉葬频率都迅速下降,并且强制性也大大降低。直到辽金时期,人殉制度死灰复燃,元朝建立后,统治者更是大力鼓励民间的殉葬行为。到了明朝建立后,朱元璋又延续了元朝的殉葬恶例,

《明史·后妃传》中记载,“初,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建文、永乐时,相继优恤。若张凤、李衡、赵福、张璧、汪宾诸家,皆自锦衣所试百户、散骑带刀舍人进千百户,带俸世袭,人谓之‘太祖朝天女户’,历成祖、仁、宣二宗皆然”。

  明朝直到明英宗死时才废除了自明太祖开始的宫妃殉葬制度,明英宗曾在遗嘱中写到“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而止。”,但民间仍然存在殉葬制度。在我看来,明英宗一生就这个决定还算英明。清朝入主中原初期,殉葬制度再度恢复了,到了康熙年间才下令禁止人殉制度。民国时期,由于新思想的不断涌入和民智的开化,人殉现象才全面得到遏制,并最终消失。

  花样百出的杀人方式

  人殉的方式可以说是五花八门,其残忍程度简直是令人发指。古代让活人殉葬的方式主要有吊死、毒酒毒死、砍头、活埋、铁钉固定、灌注水银。砍头和吊死相信大多数人能想象的到,一般太监等男性陪葬多砍头,而像嫔妃,宫女就被集中在一个屋子,挂满白绫,让其自行上吊,不愿上吊的由太监强行吊死,而毒死则给殉葬者强灌水银,据说若人灌入水银毒死,会尸身不腐,而“活埋”则是将殉葬者手脚捆住,摆成一定姿势,随即快速填土。

  人殉数量因人而异

  每次殉多少人,并没有具体的执行标准,只能说是个大概数。

《墨子·节葬》曾经这么记载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

  这个意思很好理解,意思就是君王杀人殉葬,多则几百,少则数十;将军和大人杀人殉葬,多则几十,少则几个。

  殉者身份普遍

  被殉葬的人身份不仅仅是奴隶、嫔妃、军人、贵族也不例外。对于君王来说,只要他愿意,人人都可能成为殉葬品,有时候最受宠幸的人或许就是第一人选。

《史记·秦本纪》有这样一段记载秦穆公与群臣饮酒酣,公曰生共此荣,死共此哀。于是奄息、仲行、缄虎许诺。及公薨,皆从死。

  指的是秦穆公死前就想让群臣和他一道同赴黄泉,一次与群臣饮酒,趁大家喝得晕头糊脑时说“咱们君臣,生时同乐,死后也要同哀呀。奄息、仲行、针虎三个大臣不知是死心塌地地忠于穆公他老人家,还是因酒精作怪,乱说大话,竟当场表态,愿随他共死。这一表态不打紧,穆公死后,他们也就跟随他进了陵墓。

  延续数千年的罪恶制度永远消失在历史长河中一去不复返。生活在这个文明社会的我们更应该感恩这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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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在古代的葬俗叫“侍死如侍生”,就是你在阴间的生活要和在阳间活着时,一模一样。活着时使奴唤婢,穿金戴银,在阴间也要如此。不过你得是够等级的“王”,“诸侯”,“士大夫”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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