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贱的要求(世界上谁最贱)

社会奇闻 2023-03-15 10:40www.188915.com奇闻趣事

世界上最贱的要求。这句话是不是很熟悉,没错,就是《爱情公寓5美人归来,吕子乔和陈美嘉的日常生活。在剧中,吕子乔是一个花心大萝卜,经常在女人堆里面转悠,不过他的撩妹技术还是很厉害的,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漂亮的女人喜欢他呢?而陈美嘉就是他的小迷妹,虽然平时看起来大大咧咧咧,内心还是很细腻的,所以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总是有一种莫名的甜蜜感。

人性二元论将人性划分成为社会性和自然性,从而将人性一分为二,这样在不同的属性中我们就可以将人性的特点阐述清楚,也就可以更好地理解人性形成的错综复杂的原因,从而揭示疑惑我们多年的关于人性的问题,譬如人性的善恶、人性为何经不起考验、人性为何有阴暗面之类的问题,在此我们讨论人性的善恶问题,讨论之前我们先要划分一下,人之初人性善恶和人被社会化以后人性善恶的问题,通过不同的形态具体分析问题可能会更加清晰点。

人性的善与恶是历来被一直争论着的一个问题,孟子认为人生之初其性是善良的,是一种先验的人性论。《孟子·告子上》孟子曰“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说白了就指人性善良是一种如同水向下流这种客观规律一样的普遍存在。这里犯了一个逻辑性错误,人性和水的势能混为一谈,这两者有直接性关系吗?没有,所以不能把人性和水的势能去比较,这样比较了也没有任何意义。就问孟子为何不将人性和大风比呢?大风起兮云飞扬,可以四处流窜。

荀子却认为人一生下来就有欲望之心,人性就是依顺这种欲望的驱使,所以人性在这种欲望的驱使下逐渐变的恶了。在《荀子·性恶》中提到“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而且还说道“圣人之所以同于众其不异于众者,性也;所以异而过众者,伪也。”能行,能止,能为,即是君子。这里荀子明确指出圣人之所以异于众人,那是因为其善者伪也,的确孙子说的没错,他能够承认从自己的内心出发,自己也是一种虚伪的人,这点难能可贵。

我们先来讨论一下人之初的性善性恶的问题,人之初到底是性善还是性恶,要讨论这个问题,我们先要弄明白善恶指的是什么。同人性的矛盾一样善与恶也是两个相互对立而又相互依存的概念,没有善也就体现不出恶的存在,没有恶也无法对比出善的美好。生活中善恶通常用来定义人的人性和品质,更多时候用来描述人的行为及思想品德。

中国传统文化里面的将善定义为一种非常美好的事物,主要来评价人,有时候也会描述其他的动物,但基本都是在人类道德框架里面使用,所以我们经常接触的善恶通常都是定义一个人品性或描述一个人的行为,其根本点就是用来描述人的道德品行。

那什么是善,而什么又是恶呢?我们生活中描述一个人譬如有爱心、有同情心、孝顺、仁慈、怜悯、乐善好施都是说一个人善,而当一个人阴险狡诈、逆天行事、忤逆、残忍、冷酷无情、臭名昭著的时候就说他是恶的。

善在人性中的种类和表现形式很多,所以我们在表象上无法用一些简短的词语去描述他,说善是仁慈也对,说善是孝顺也对,说善是有爱心也是对的,说善是有同情心的也对,所以通过表象是无法来比较精准的定义善的。我们可以通过剥离表象去看本质,从人性本质中体现出来善的背后的特点去看,什么是善,也许会更好理解一些,更能明白什么是善。

要说善的根源,必须了解到善和恶的评判标准是人的内心活动和思想行为,善恶是以人定义的标准来评判人或者其他事物,评价善恶与否都是通过人性的道德标准来衡量的。

自然界的动物用人的角度可以区分温柔或凶恶,比如恶狗,恶狼,他们对我们人类来说是无比的凶残的;在站人类的立场上,动物们可以有善恶,所以说羊跪乳、鸦反哺就是善,螳螂交配后吃掉配偶就是恶,狼群在饥饿的时候会自相残杀就是恶。以动物本身的角度来说不管是温顺的兔子或者凶恶的豺狼,把观点放在它们自己的立场上,或者说我们用这些动物的眼光去看待这些行为,我们都是无法去评价这些动物的善恶的,所以善恶只是我们人类定义出来的标准。

对于比较低等的动物来说,他们只是遵循本性去做事,去顺应自然,去生存和繁衍,譬如苍蝇、蚊子、蜘蛛、蚂蚁、蜜蜂,他们有善恶的概念吗?肯定没有的。从这点可以看出应该是先有了高度文明的社会和评判道德的标准,才有了善恶之分。

这样来看的话,我们就能简单出一点,其实善恶是人类在遵循自然法则和社会规则的过程中的行为被人类道德的评判,善恶不是道德本身,也不是道德标准,而是评判的结果,就如同一杯奶茶,奶茶的温度、甜度、浓度之类的不是善恶,而好不好喝才是善恶,好喝就是善,不好喝就是恶,就是奶茶这个饮料好坏的评判结果。

如果一个人能够遵从自然法则,能够遵守社会规则,能够顺应道德所要求的人向好的方面行进,那么他就是一个善良的人;如果一个人逆天行事,处处违背社会规则,那这个人就是一个恶贯满盈的大恶人,所以善恶是对人类道德评判的一个结果,要分清一个人的善恶,就用其道德情操去评判,看这个人是否有违道德,是否逆天理,悖人伦。

所以善恶是人类社会在形成一定文明后才有的产物,也是一个社会群体中的规则的评判标准产生的结果,如果一个个体的人,脱离了这个社会,那在他孤独的世界里也就没社会规则的约束,没有道德去评判,那他的世界里也就不存在善与恶,因为在他的世界里没有人与人构成的伦理关系,就没有道德的约束,在他的行为中无所谓道德,无所谓人与人的伦理关系,他就是自然的一部分,他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无关乎道德,也就没有什么善恶。

所以对于没有高度组织和分工的动物们来说,他们的群体的规则相对简单,虽然也有一定的规则,过于简单,只能是一种生存的规则,也不能说完全没有善恶之分的,因为他们也有规则,他们的规则被破坏的个体在他们的社会组织中就是一个作恶的表现,我们人类也无法理解其中的信息,于是在群居性动物组成的社会里面,可能善恶也就没那么分明,一而我们所讨论的善恶必须是在人类社会当中,根据人类社会的规矩来评判的,假若以其他动物的规则去评判,这就不能分出善恶,就如同螳螂在交配以后吃掉自己的配偶,这是善还是恶,于是人类的道德也无法去评判动物们的善恶。

人之初性本善,说的没错,因为初生的婴儿作为一个个体的人是天真无邪的,没有过多的思想和自主行为,既然没有行为能力,也不可能独立思考,只是有自己的一些生存的本能,那他们没有行为能力,不可以自主去做事,于是社会道德就无法去评价他们,既然社会道德无法去评价,那就只能是说出生的婴儿就是一片空白,就像一颗石头一样,没有行为能力,没有独立思考能力,你如何用人类的道德标准去评价石头的善恶,人刚出生的时候,包括他没有自主行为能力的时候,都是没有是非曲直的观念,没有善恶区分的。

所以人生下来就没有善恶之分的,是一张空白的纸张,当他融入这个社会后,他有了思想和行为能力,一方面他的七情六欲要推动着他在这个社会中生存,另一方面他通过对社会标准的接触和学习,如果他有了自己的价值观,有了自主的行为能力,这时候在做事的过程中能够控制自己的欲望而不去做很多违背社会规则或者是伤天害理的事,那他就是一个善良的人,他的行为表现出来的状态就是善,这个人的品性就被评价为善良。

如果他的控制力很弱,不能很好的遵从礼法,变得六亲不认,唯利是图,利欲熏心,不择手段,只顾自己不顾他人和群体的利益,凌驾于道德规定的范围之上行事,那他就是一个不遵守道德规范的人,也就是一个恶人,他的行为表现出来的状态就是恶。由此来看说人之初性本善或者说性本恶,那都是脱离了善恶评判的原则的。

对于进入社会的人来说,接受了社会的熏陶,有了自主行为能力,那他就有了社会属性,也有着自然属性,那他就是一个矛盾的综合体。

一个人的控制能力有很大一部分是天生的,有一半是后天通过教育和培养获得的,在先天和后天的作用下,形成一个矛盾综合体,有时候能够控制自己,这就是善的一面,有时候一时冲动无法权衡利弊,就会犯下罪恶,那就表现出来的是恶的一面。

所以说某一个人善恶的时候也不是完全绝对的,是相对的,善恶就在一念之间,一念天堂,一念地狱,如若控制得体,能够瞻前顾后,深思熟虑,从而不违背道德,那就是善的表现;如果一念之间被猪油蒙了心,违背了规则,破坏了伦常,那就是恶的表现。

一个十恶不赦的人,能够孝顺她的父母,那也是善的一面,一个善良由于自己的愚蠢损害了集体的利益,那他也是做了恶。所以善良的人有时候也会有恶的行为,恶的人有时候也会有善良的行为。善恶是相对的,虽然有道德标准去衡量,但对于不同的对象来说参照物变了,善恶也就是在变化的。

所以反过来看,一个人孝敬父母,尊老爱幼,知书达理,遵守社会规则,不违背天理,那这个人的心态和评价就是善良的,如果一个人蝇营狗苟,偷鸡摸狗,巧取豪夺,丧尽天良那么他就是恶的。所以善恶就是评判人们是否遵守道德的一种结果。

善与恶,就是好与坏,好与坏的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驰骋沙场的将领抛头颅洒热血,杀人无数,但他不是十恶不赦,对于自己的团体的一方来说,他就是在保卫家园,保卫父母,保卫子女,骁勇善战,为了集体的利益不惜牺牲自己,他就是民族英雄,是善良的人。

但对于对方的人来说,这个人杀了他们那么多人,杀人如麻,十恶不赦,令人痛恨,这个人就是恶的。一个温文尔雅的人如汪精卫,背叛了民族,背叛了祖国,那他就是十恶不赦的,子孙后代都抬不起头。具备善的品质的人,能够控制自己的欲望,能够为自己的集体作出巨大的贡献,而具备恶的品质的人,控制不了自己的欲望,危害社会和集体的利益;而这一切大部分都是它的基因所决定的,基因就决定他的自控能力;所以一个人的基因决定了他的善恶的一部分,也决定了他的命运。

人性之处并无善恶,只因为有了社会,有了社会道德,人们在社会中生活,在自己的欲望和道德的约束之间做的决定才可以评判他的善恶,而社会中的人都具有善恶的两面性,因为社会的人具有自然性,也具有社会性。

荀子所论及的人性,其本质恰是无所谓善恶的“本始材朴”的自然之性,它既有转化为恶的可能,也有发展为善的机会,只不过人之初是无性善性恶,而人进入社会以后善恶的性质都具备,只不过在不同的时候表现出的评判结果不一样。

前面我们谈过善恶是评判道德的两极,道德又是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则的总和,所以这些要谈及很多伦理学、社会学的概念都是离不开道德的范畴的,这里要说的是善也就是人的好的品性的一种表现,人性中那些美德就可以被称为善,那我们如何用到的标准去评判一个人的善恶呢?孝道是人类道德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可以用孝道来评判一个人最基本的道德情操。

说文解字中提到,善待父母者为孝;孟子说无父无君,禽兽也!在这里孟子直白指出不孝顺的人就是禽兽。所以孝是一种对父母的养育之恩的报答,是一种感恩,是一种责任;羊跪乳鸦反哺,并不能严谨的说明动物和人类一样也是崇尚孝的,但至少说明动物也是有相同的孝的行为。

百善孝为先,把孝作为首善来看待,看来孝所处的位置特别的高大上,既然善是道德情操高尚的表现,那孝为先这句话直接断定孝就是道德的最高点。

在人类社会中,父母对待孩子,长辈对待晚辈,几乎都是充满着希望,饱含着爱,我们对自己生命的延续总是那么小心翼翼呵护,精心培养,情之深,爱之切,这点很好理解,因为那是我们生命的延续,同样作为我们父辈生命的延续,他们对我们也是爱之凿凿,对下一代的责任是天经地义的,是一种天理,是一种本能,包含在所有生物的遗传密码中。

在遗传密码中却没有反哺这一条,所以即便我们和我们的父母亲感情很深,但在孩子面前还是要差一大截,所以为人父母后才能更深的体会父母的心,体会父母的爱。

遗传密码中没有反哺这一条,当我们在新闻中看到父母为孩子捐献器官的时候大家都会觉得这是义不容辞的,合情合理的;而当有人为自己的父母捐献器官时,我们却觉得有点小震惊,真是满满的孝心,满满的感动,满满的赞誉之词。从遗传学的角度来说,生命的密码被遗传后,前面的本体就无用了,正因为没有这种原始的推动力,没有这种必然性,所以我们能够在社会伦理中将这种反哺视为一种高尚。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无论是出于哪种解释,都在进一步有力地印证生命的本质就是连贯的传递,不断的优化,不断地进步,而这其中包含的就是生命的奥妙。所以即便是忤逆不孝也好,却比不上不传宗接代的不孝,所以在自然属性中有了这样一种缺失,我们就必须在道德属性中去弥补,道德中的制高点就将孝标榜了出来,我们要克制自己只顾后代不顾先辈的原始的冲动,我们做回社会中的一分子,就必须遵守社会的规则,崇尚孝,回馈父母,赡养父母,孝顺父母。

到这里我们就能够很轻松的理解了孝的本质,而作为有高度文明的人类,懂得感恩,知道回报,才能是一个合格的人,而且这一点也是判断一个人道德层次最基本的内容,如果连孝道这一点都做不到,那作为一个个体的人,在别的方面对自己的原始的欲望和本能的冲动的控制方面就不用多谈,所以举孝廉曾经成为选拔人才的一项重要标志,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细小的事都做不好,何谈做大事。

百善孝为先,将孝放在这样一个高度,不能说违背人类的天性,而是在促进社会的文明更进一步。你如果料孝顺父母这一点都做不到,何谈别的品质,判断人的道德情操,或者判断一个人的善恶之心,或者说良心,最基本的一点就是要做到孝顺,要尽孝道。

既然孝道是评判一个人良心善的标准,那么什么是评价一个人恶的最基本标准呢?可能我们都注意到一点,在人的自然属性中,繁衍欲望是最重要最基本的,繁衍欲望也是每个人时刻为之追求的一种本能,那如果对这个本能控制不好,那就其他的事情都做不好。

恶的表现在于违背道德规范,作为社会中的一员,表现出极端的不遵守规则,一味地满足自己的私欲,一味的只顾自己的利益,而全然不管别人的感受,不在乎公众的谴责,那他大抵是一个恶人,如果继而深化恶性,则成为一种罪行。

只要是违背道德的,那就是恶的表现,在这些表现中有偷盗、懒惰、忤逆、欺诈、好色等等,但为什么要把淫作为首恶呢?在社会伦常中经过大家一致的认为,君子好色不能淫,淫又是什么呢?我们会想到的是男女不正当的关系,的确文明社会建立的一项伟大的制度就是一夫一妻,固定的夫妻,固定的男女关系,如果随随便便就和别人去媾和,违背了家庭伦理,会产生一系列社会矛盾。

从遗传学的角度,近亲结婚会造成胎儿畸形或患病的几率增大,所以近亲不能结婚,这就是一项最基本的原则,恶魔马步芳就是一个淫棍,他曾说除生我者和我生者外,其他的女人他都会去破坏伦理,这一点就失去了基本的道德,没有任何道德伦常,甚至连动物都不如,所以人们对于淫乱这样的行为是很不齿的,是要谴责的,所以不论是那个社会、那个团体,都提倡人不能过度在性方面恣意妄为。

而对于生物来说头等欲望,头等大事就是繁衍,所以我们一生中很多时候都会去想性这个东西,随时随刻都可能发生性的冲动,但淫是不正当的性,而且是放纵的,所以社会规则中所要禁止的不是性,而是不正当的性。所以淫是乱性,我们要尊重生命,尊重繁衍,尊重性,不能提倡乱性,随时随地只要自己想要就去和别人发生关系,这是被否定的。

林语堂就曾说过食色性也,既然人们可以随时随地满足自己的食欲,为什么就不能满足自己的性欲,说的似乎很有道理,食欲和性欲是生存和繁衍的最基本驱动力,可食欲是你自己一个人的事,而性不是你一个人的事,会影响到别人,会破坏社会的安定和团结,你可以好色,不能淫乱。

尽管现代的各种专家批判封建社会对性的禁锢是不人道的,是有点变态的,可对于现在社会的我们来说也不同样要保证家庭的稳定,保证社会的和谐,不能去乱搞男女关系,不能淫乱吗。

其实对于温饱满足后的人们,最大的欲望就是性,这是生物的自然属性决定的,可能在社会文明发展的过程中把正常的性和淫混淆了,所以提倡禁欲,这也没啥好说的,毕竟要去明确区分性和淫也是很难的。

作为人的大欲,我们不能全部压制,也不能为所欲为,所以在这里针对最主要的矛盾,社会规则中就提出了反对淫的理论,将淫定义为罪大恶极的恶,这也符合人的自然属性中性的重要性这一环。

君子好色而不淫,所以要学会控制,控制好自己的欲望就不会作恶多端了,要成为道德高尚的人,也必须合理控制好自己的欲望,控制不是一棒子打死,而是在合理的区间,这就是控制的问题,也是度的问题,喝酒是一件好事,可是嗜酒如命,喝的烂醉如泥那就是坏事,同样性是我们的本真,但为所欲为那就是一种罪大恶极。

人之初无性善性恶,人融入社会,发育成熟以后就有了行为能力,就有了价值观,就可能成为善良也可能成为邪恶的人,两种属性都具有,就看那一方胜出;而我们评价善恶的最基本的内容就是百善孝为先,万恶淫为首,可以从最贱的的这两个方面的本性去评价一个人的善恶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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