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车祸大事件(今日车祸大事件15岁女孩死亡)

社会奇闻 2023-03-14 17:31www.188915.com奇闻趣事

今日车祸大事件宝马车司机酒驾撞死行人,肇事逃逸!网友活该!这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吧!近日,江苏徐州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宝马车在路口直接撞上了一辆电动车,导致电动车上的两人当场死亡。据了解,当时宝马车司机喝了酒,开车的时候不小心撞上了电动车,随后又撞上了边的护栏,最终酿成惨剧。目前,肇事司机已经被警方控制,事故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不得不说,酒驾害人害己,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1、徐州一轿车小学门口失控连撞5人,肇事司机已69岁,怎么回事?

6月2日下午1点30分左右,在徐州市云龙区东丰路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该事故路段恰逢黄山区云龙中心小学门口,万幸的是当时孩子们正在上课,虽然造成5人受伤,但这其中并没有学生。

根据通报来看,肇事司机是一名69岁的男性,当时驾驶着小型轿车沿着东丰路从东向西开着,突然撞向了一位骑自行车的路人,然后又连续冲撞了多位行人,造成5人受伤,伤者已经入院治疗,没有出现生命危险。

通报中显示,经过对肇事者的检测,已经排除了酒驾、毒驾的可能性,所驾的车辆保险及年检等手续齐全,该事件正在调查处理之中。

在这件事故中,驾驶员的年龄一度引起了们的关注,一位69岁的老年男性,虽然年龄看起来有些偏大,但这也在交通管理规则的规定范围内,他并没有违法违规。

根据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一条规定驾驶小型机动车的,年龄应该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超出这个范围的,不能驾驶汽车。也就是说该车主是在法定驾驶年龄规定之内的。

那么为什么会发生该起事故呢?现场的一段监控录像显示该车辆在与一辆出租车会车时,将一位骑车人撞倒,然后该车突然加速,又接连撞向了路边的行人,撞向人行道上的一棵大树,并将其拦腰撞断,车辆也翻倒在了路旁。

撞倒行人后又突然加速,很明显是驾驶员慌乱中,将油门当成刹车踩了下去,才接连撞到了其他人。

【结束语】

虽然撞伤了5名行人,万幸的是伤势并不是很严重,否则后果将不堪设想。这里也提醒那些新手及年老的驾驶员们,开车时要多加小心、注意力集中,切记控制好车速,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以免发生事故。

朋友们,您驾驶车辆时发生过什么惊险的事吗?请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分享吧。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买了汽车代步,这其中就包括了很多中老年人。一般时候在路况好时,年轻人和中老年人在行车时的区别还不明显,一旦遇上突发情况,中老年人的反应能力跟不上,就会更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这不,今天在江苏徐州,一名69岁的司机,在行车过程中就因为操作不当引发了车祸。

6月2日下午13时30分许,在江苏徐州云龙区东丰路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当地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前往现场进行处置救援工作。据事发现场一名目击者称,当时肇事车辆速度很快,来不及躲避,一眨眼功夫就连着撞上多人。

据事故现场拍摄的视频画面可以看出,白色轿车翻车“四脚朝天”,路边的一棵树也被撞断了,现场一片狼藉。随后当地警方发布警情通报,称肇事司机张某某(男,69岁),事发时驾驶白色轿车沿东丰路由东向西行驶,因为操作不当造成轿车失控,连撞5人,造成5人不同程度受伤。伤者已经被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幸好伤情稳定,没有生命危险。

目前,张某某已经被警方控制,且初步排除了故意冲撞行人以及酒驾、毒驾的嫌疑,车辆手续均齐全,案件相关细节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事故发生后,众多经验丰富的“老司机”们开始分析起这场交通事故的细节。其中有网友猜测当时司机应该是把油门当成刹车了,视频中显示车辆是在加速行驶的,司机想的应该是躲避行人,一着急就踩错了油门。

不得不说,并不是年纪越大,开车技术越好,也并不是年纪大的就是“老司机”。69岁的年纪,身体的协调性以及头脑的反应力都有所下降,在有些时候处理起突发情况就会显得力不从心。就比如这位司机,本来心里想的是赶紧刹车,脚上的动作却不听使唤,踩在了油门上。估计在车辆加速撞向行人时,老年司机的心里是崩溃的。

,事故发生在小学门口,幸好当时学校门口没有太多学生以及家长,不然汽车横冲直撞过去真的很难想象会造成多大的伤害。

所以这里小编提醒一下老年司机们,要注意自己的身体,只有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才能开着车“想去哪就去哪”,要熟悉路况和交规,避免在上下班高峰时期开车上路,特殊天气少出行。

不知道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

2、温岭油罐车爆炸致19人死亡,涉事公司4年违规11次,咋回事?

此次油罐车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这辆油罐车的从属,即瑞安市瑞阳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应当负全责

据报道,该涉事公司4年来一共违规了11次。曾被温州市和瑞安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多次行政处罚,但他们似乎是屡罚屡错,陷入了一个“死循环”。

【其违法行为包括】

1、“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道路运输企业未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

3、“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

4、“道路运输经营者聘用无法定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基于此,该公司究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罚款

该油罐车公司的各项行车指标都存在不合格性。所以,根据法律规定,若造成人员伤亡和对他人私有财产(如房屋等)带来损害的,则依照具体严重程度处以罚款,至少不低于3万元。并且,还要依法其追究刑事责任

【2】承担失火罪

我国《刑法》规定,这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事故已造成19人死亡,根据法规,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要被立案追诉

这次油罐车爆炸事故,其实本来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可却因为油罐车公司的屡次违规,把“批评教育”当耳边风,这才酿成了恶果。所以,对于涉事人员,都必须严惩不贷,以儆效尤

对于这个事件,大家的看法是怎样的呢?欢迎下方留言评论互动哦

6月13日下午,数条令人吃惊的视频在微信群流传,画面中有大量染血的伤者,还有一些损毁严重的建筑物,发布者称这些视频是刚刚从温岭拍摄的。据说是G15沈海高速上一辆槽罐车发生爆炸,巨大的冲击波造成了大量伤亡。由于微信群一直有人为了博眼球乱编消息,这些视频并未引起太大反响。

但温岭发出的通告证实了这一消息,截止2020年6月14日上午,此事故已造成19人死亡,另有172人住院治疗,死亡人数可能进一步上升。

据初步调查,发生爆炸的槽罐车属于瑞安市瑞阳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车牌号为浙CM9535,车辆类型是液化石油气槽罐车。

当时跟车的有两名司机,事故的具体原因还在调查之中。

有两名司机,应该不存在疲劳驾驶的可能,这辆槽罐车是如何发生爆炸的呢?交警调取了事发路段的高速监控视频,爆炸的全过程也随之曝光,惨烈的场景如同世界末日。

从视频上可以看到,这辆槽罐车因制动不及,追尾了前方的货车。猛烈的撞击导致槽罐损坏,随之而来的就是第一次爆炸,数十秒之后,又发生了猛烈的二次爆炸,二次爆炸的威力堪比大型炸弹。

凶猛的火焰直接覆盖了8条道路,还有大量的火焰带着冲击波蔓延到高速外面。有一辆离得近的小轿车直接被掀得凌空飞起,槽罐车爆炸的威力可见一斑。

谁的错?

单从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来说,这辆槽罐车必须付全责。从监视视频上可看到,槽罐车前方的路面明显出现了堵车的情况,前车也是停止状态,不存在紧急制动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槽罐车追尾就是全责。为什么会追尾?

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司机走神,没有观察路面情况。第二种是车辆的制动系统有问题,或者是严重超载。不管哪种情况,所有责任都应该由司机和瑞安市瑞阳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承担。

涉事公司4年违规11次

通过查询注册信息,瑞安市瑞阳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自2016年以来,共被处罚过11次。

处罚原因有三种违反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驾驶员没有危险品运输的从业资格证。

这三种情况,出现任何一种都会留下巨大的安全隐患,但瑞安市瑞阳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被处罚11次以后,还是我行我素。

说明这些处罚对他们没影响,要么是财大气粗,要么就是底子硬。

瑞安市瑞阳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为经应负主要责任,单纯的罚款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反正交的罚款跟赚的钱比起来只是九牛一毛,罚款越多,他们违规的情形就会越来越严重,为什么?挣钱交罚款!

罚款-违规-罚款-违规……这完全是一个死循环……

各位网友,你们有何看法?

不得不说,6月13日下午4:40左右发生的这起爆炸事故,确实令人感到非常的痛心!据了解,这起事故发生在G15沈海高速往温州方向温岭西出口互通匝道中段,当时,一辆牵引,车牌号为浙CM9535,挂车牌号为浙CM138的液化气槽罐车在此发生了剧烈的爆炸,由于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巨大,不仅给周边的房屋造成了非常大的损毁,还给当时行进经在此地的其他车辆 造成了非常大的损坏。

截至到今天上午10点左右,这起爆炸事故已经造成了19人死亡,172人受伤,目前所有的受伤人员军已经住院治疗,由于重伤人数较多,不排除后期会出现死亡人数的进一步上升。经初步调查,这辆槽罐车上面当时有2名司机,从这个角度来,既然这辆槽罐车上面有2名司机,那么,基本就可以排除疲劳驾驶的可能性。

从当时的监视视频上可看出,这辆槽罐车行进到此地时,前方的路面出现了明显的堵车的情况,也就是说,当时这辆槽罐车前方的车辆处于停止状态,,基本可以排除槽罐车来不及制动而出现追尾,况且,这起事故本身就发生在匝道上,当时的速度应该是在40迈以下,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槽罐车发生追尾显然是很不正常的。

除非,当时驾驶这辆槽罐车的司机严重的走了神,根本就没有观察路面的实施情况,毕竟,按照常理来讲,这辆槽罐车应该不存在超载的问题,也不存在来不及制动的问题,排除了这两种因素之后,那只能将这起追尾事故,归咎到当时驾驶槽罐车的司机反应速度过慢,才导致的追尾事故。

相关部门经过查询注册信息之后发现,这起爆炸事故涉事公司,名字叫瑞安市瑞阳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他们从2016年至今,总共被处罚过11次。而最严重的处罚原因分别是,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以及技术等级评定,驾驶员没有危险品运输的从业资格证。

由此可以,这家涉事公司在短短的4年之内,就出现了11次比较严重的违规经营情况,要知道,这几种违规行为的性质是非常严重的,随便出现任何一种违规,都会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从这个角度来,此次这辆涉事槽罐车之所以会发生追尾爆炸,就不能排除这家涉事公司以及驾驶员出现了违规操作的情况。

,这起爆炸事故当前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如果最终查出这家涉事公司出现了严重的违规情况的,那么,就必须让这家涉事公司接受法律的公正裁决,只有采取重罚的措施,才能够有效杜绝危险品运输公司 在经营当中的违规操作,也才能够保障大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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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男女高速隧道内做不雅事件,你敢在隧道停车吗?有什么危害?

先来说说这件事的大概情况

7月4日,在浙江衢州某个高速隧道口,停着一辆SUV轿车,还以为车辆有故障,,从监控视频中可见,那一幕简直是辣眼睛!

车厢内,副驾驶的女人横跨到主驾驶位置上,两人做出了不雅行为,直让人咋舌。

要知道,在高速路上不能乱停车,更何况在视线范围收窄、灯光昏暗的隧道里停车,更是不允许的。

正常来说,如果是一对正常的夫妻或者热恋中的情侣,都不可能枉顾伴侣的生命安全而追求快感。由此判断,车上两人的关系值得考究。

在隧道停车,无疑是玩命

从很多监控视频中看到,很多交通事故都是由于一时疏忽而引起的,在高速隧道里更是危险重重。

由于在露天的路上驶进昏暗的隧道口,在光线上有一个变化,从光到暗,人体眼睛是有一个适应过程。而恰恰这个适应过程是因人而异的,有些司机会很快调整过来,有些则会迟迟都不恢复,眼里还是一片花白。,为什么隧道口不能停车,就是防止进入隧道口的车辆看不清前方的路,而引发碰撞。

而且,在隧道里,一般都是有昏暗的灯光,有些则是暗黄的灯光,这跟车辆尾后的闪光灯颜色差不多,容易让后车司机混淆。一旦误判,容易发生追尾事件。

我曾经试过在高速隧道上,车辆有故障,我只能打着双闪灯缓慢行驶,真的很担心后车从隧道口驶进来看不清我车子的情况而撞上,那段经历真的惊心动魄,更别说敢在隧道里停车了。

我的看法

面对这种辣眼睛的事情,一定要严惩,不能把自己的快乐建设在别人的痛苦身上,你的方便分分钟会给人造成伤害,像这类交通违法的司机,不是单纯口头教育那么简单,需要进行警戒严惩才行。毕竟,因一个人的不当操作而毁掉别人的人生/家庭,是很可恶的事。

我是羊仔的职场之路,感谢关注

浙江衢州一女的离开副驾驶座,坐到了驾驶员的腿上,两人开始行不雅之事。原以为隧道内光线不好,可以随心所欲。殊不知这一幕被电子眼全程记录下来了。这对男女真的是糗大了,成了全国人民关注的焦点。

可以肯定的是这两人绝对不是合法夫妻,要不然也不会这么猴急猴急的,连生死也不顾了。如果是夫妻,肯定至少有一方是不敢冒这个风险的。

一个巴掌拍不响。假如男的不顺从女方的意见,也就不会有这引爆网络的花边新闻了。可惜没有深入报道,否则两人无颜见江东父老。看到这个车型以及颜色等细节,男方的家人心里可能有个数了。

考过驾照的人都应该清楚应急车道的作用以及重要性。这对野鸳鸯把车子停在昏暗的高速隧道中,等于把自己置于危险的地带,也给他人带去安全隐患。

正常情况下,没有人会在高速隧道内停车的。不作死就不会死。谁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保险起见,还是不做也不能做有害安全的事情。

为了自己,也为了他人,切莫干有违常理的事。不能因为一时的痛快而后悔一辈子,甚至失去生命。

4、安徽黄山突发车祸,电瓶车被拖行数米,一小女孩遇难,怎么回事?

安徽黄山突发车祸,电瓶车被拖行数米,一小女孩不幸遇难

车祸的悲剧,谁都不愿看到。因为每次一发生这样的事情,往往都是车毁人亡,让人悲痛万分!

6月7日上午11点钟左右,在黄山屯溪中心城区安东路与长干路交叉口发生了一起非常严重的交通事故

从现场的监控视频里面看到,一辆粉色的小汽车在与电动车相撞之后,发生了非常剧烈的碰撞,随后立刻传出了很大的声响,而在事故发生之后,这辆小汽车就把电瓶车拖行了好几米才停下

随后,民警以及120救护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此次交通事故共有两辆车受损,三人受伤。

但令人惋惜的是,此次事故造成一小女孩抢救无效死亡。好好的家庭,就这样毁了!

贤思妈妈点评

【1】行车上路一定要注意安全,千万不能违反交通规则,这样才能在最大程度的减少车祸事故的发生

【2】目前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希望警方能够尽快把事故原因调查清楚。对于直接造成这起事故的人,必须严惩不贷

【3】开车之人的一时不慎,就让无辜的小孩子赔上了性命,实在是让人感到无比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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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官方消息

车祸猛如虎!人生风险无处不在,每个人出行都要格外小心,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然一旦发生车祸,很可能给自己与别人家庭造成无法挽回的灾难。

2020年6月7日中午,黄山市中心城区屯溪安东路与长干路交口的工商银行门前道路,发生一起惨烈的交通事故。

当时,一辆红色小轿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了非常剧烈的碰撞,随后立刻传出了巨大的声响,把周围的人都给吓了一跳,而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这辆小汽车就把电瓶车拖行了好几米才停下。

从车祸现场监控视频里面可以发现,该起事故发生在中午11时左右,当时,伴随着很大的响声,一辆红色小轿车突然出现在画面,速度很快。这辆红色小轿车的在与电动自行车相撞之后,并没有立即停下来,而是继续向前行驶了一段距离,在行驶的这段距离中,却接连有几个人都被小汽车给带倒了,而小汽车停下来之后,距离倒地的人最起码都能有十来米。

其他现场视频显示,地上躺着三人,事故造成电动自行车上的两大一小3位乘员伤亡,其中,约三四岁的女幼童因伤势过重、不幸死亡,两名大人已送医院检查治疗。

初步得知,红色小轿车当时是一名男性驾驶员驾驶,年龄20多岁。事故发生时,电动自行车从东往西行驶,红色小轿车从南往北行驶。目前,黄山市交警部门正对这起事故调查处理中,据悉该案件已刑事立案,肇事车辆驾驶员已经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事故调查取证和家属安抚工作正在开展。

这起车祸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让人非常痛心,一个年幼的女孩失去了宝贵的生命,红色小轿车无疑有很大的责任,作为机动车在经过路口的时候一定要放慢速度观察周围情况,不能横冲直撞,而电动自行车上两个大人带着一个孩子应该也是违反交通规则的,因为交通规则一辆电动自行车上不能超过两个人。这起车祸又是血的教训,提醒我们每个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然会带来永远无法挽回的惨痛后果。

5、西安临潼车祸4人不幸遇难,其中三个还是大学生,为什么会造成这种不幸?

一个拉土车司机说,他开拉土车不怕,不用管,有保险公司,听了很害怕。在他心里把人的生命当儿戏,应该判死刑,让拉土车重视生命!

今天上午看了这个新闻,实在让人痛心,三个年轻的大学生和一个网约车司机,都是年轻力壮的英姿之年,四条鲜活的生命说没就没了。这个事故没有什么复杂的原因,也不用去详细的分析,原因很简单,就是工程的渣土车闯红灯,把前面等待红灯的轿车直接给顶成了麻花。前车四人当场丧命,还把车撞的如此严重,由此可见其速度有多疯狂。

不是我对渣土车有偏见,我从来都他们都没有丝毫的好感。最近,我们家附近的一条主干道半幅施工,深夜经常有渣土车开着远光,摁着气喇叭急驶而过,尤其在过红绿灯的时候,如果没有前车挡着,他们很少有等红灯的,只要看着没有车就一脚油门过去。这样的渣土车,摄像头对他们是没有办法的,一是他们可能是套牌车,二是车牌脏的根本看不清,三是假牌子。,最主要 的原因就是他们的老板,原因大家都懂的。

我记得以前租房子的时候,房东大妈就专门问是从事什么工作的,如果是大车司机,多少钱都不租,她就给我们讲,大车司机的素质普遍比较差。这种说法会误伤很多优秀的大车司机,但大妈讲的不无道理,在现实当中,有些工程司机真的是横冲直撞,规则意识太差。

西安的这起严重车祸,就是因为渣土司机的野蛮导致,我认为对于这种司机,已经超出了交规的范畴,完全可以用故意杀人来定罪,你保险全,你有钱也不行,必须付出代价。

严惩闯红灯的四辆拉土车,司机、车队、老板必须判刑,全市拉土车司机参加旁听,查一查背后保护伞问题,借助这个事件,彻底让疯狂拉土车不在疯狂。

6、江苏靖江两车主疑因抢车位引发血案,一男子当场死亡,怎么回事?

都说冲动是魔鬼——这绝不是一句玩笑话,就在今天下午它用血淋淋的“事实”证明了这句话!



从目击者拍摄视频看出,冲突开始时,从前车下来一着灰色衣服的男子,一把拉开后车车门,持一物体(类似于匕首)不停的对后车黑衣男子猛砍,黑衣男子随即四处躲避,前车下来一女子再三阻拦灰衣男子都没有成功。



见此情形,围观群众赶忙报警,可是当警察及120赶到时,黑衣男子已经倒地,周围全是血迹,虽经医生全力抢救,最终还是伤重不治停止了呼吸…

警方控制住灰衣男子后,该男子表现的异常冷静和淡定,一点不紧张、不害怕也看不出一丝悔意;倒是跟他同车上的那名女子哭的异常伤心。

该男子、女子随后均被警方带走。据目击者称,事件起因就是为了两人争抢一个停车而引发,具体原因有待警方公布!

一时冲动,不但害了自己,还毁了两个家庭,真是不应该啊!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个人感觉不像是因为一个车位,就搞出了明暗。

大家看视频,小个子拿刀捅人时,没有什么犹豫,而且动手干净利落。

小个子拉开车门以后,直接用刀对准光头男要害连刺3下。

光头男本来块头很大,但被刺开始试图搏斗,但二三秒后就放弃,直接弃车拼命逃走。

此时有个中年女人上去拉扯小个子,不让他追击。

但小个子根本无视这个女人,继续追击。

视频就这么多。

后来看样子,光头男是倒在不远的地方(最多二三米)死亡,恐怕小个子追上以后又刺了几下。

以上都是萨沙推论。

正常来说,就为了一个车位,两人打架斗殴,也不至于直接动刀子。

就算动了刀子,也没有必要这样将人置于死地。

而小个子一刀刀一看就是要人命,而不是只是将对方打伤,感觉不像是抢车位的斗殴。

因为两人都没有喝酒,也没有吸毒,又不是十几二十岁的毛头小伙子,都是40多岁。

正常来说,就算还是混社会的地痞,也不至于这样下狠手。

关键在于,杀人的小个子也没有逃走,而是等到警察来以后被抓。如果是地痞流氓,早就跑了。

现在看来,这两人只有两种可能

第一,两人是认识的,有什么仇恨或者矛盾,小个子才下这种毒手。

第二,两人不是省事的人,都是火爆脾气,做事极端。结果你狠我更狠,大家都不认怂,都不怕死看谁厉害。可能之前已经打斗过,小个子吃了亏,一怒之下拿出匕首下狠手。

但第二种可能感觉比较低。正常来说,普通老百姓下手不会这么狠。

在没有喝酒、没有精神病的普通老百姓,有几个敢这样当街杀人。

不管是哪一种,萨沙奉劝大家三点

第一,出门不要惹事

出门切忌惹是生非,做事尽量讲道理,不要无理取闹,仗势欺人之内。

现在社会压力大,很多人心理异常,一旦爆发出来很可怕。

比如东北那个妇女,推着婴儿车和一个男人撞了一下,两人吵架。这个妇女很厉害,对男人破口大骂,嘴上不吃亏。结果这个男人是刚刚刑满释放,被骂火了,直接将妇女的婴儿抱摔到地上,受了伤,可能留下后遗症。

这个男人固然垃圾,这个妇女也有问题,不要这么嘴上不饶人,遇到狠人就会惹祸的。

第二,吃点小亏没什么。

有时候吃点小亏没关系,退一步海阔天空。

如果这两个人是因为区区一个车位搞出人命,一死一废,就属于大傻蛋一类,事后一定后悔。

第三,遇到不三不四的垃圾人,不要和他一般见识。

这个世界有很多人渣,我想大家都遇到过。

对于这些人渣,不要跟他一般见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就像上面说到的那个抱摔婴儿的家伙,就是个人渣。

你同人渣去计较,等于将自己也放到人渣的档次。

第四,大家出门还是带家伙防身,平时聪明一些。

这个小个子拿刀冲过来,如果光头男聪明一些,应该提前就拿家伙抵抗或者逃走。

这样的话,说不定不会被杀。

但光头男估计心里这么想,这小子能把我怎么样?根本没想到对方会下毒手。

结果中刀以后,他才知道逃走,已经迟了。

又一起悲剧,冲动是魔鬼,小事要忍,大事要冷静。做人不能太嚣张,嚣张过头说不定被人反杀,这让我们又想起了昆山龙哥,持刀砍人却被反杀。

案情回顾

5月24日上午十点多,江苏靖江滨江新城某小区南门口两名男子疑似争抢车位引发争执,后爆发冲突一名男子被捅当场身亡,行凶者当场被抓获。

据视频画面显示前车男子马某持凶器下车后,拉开后方陆某车门暴打陆某,陆某下车挣脱逃离,马某仍紧追不放,期间一名身穿粉红色长裙女试图阻止马某,马某仍追上去,最终陆某惨死。

一时冲动,一条人命,杀人者也将偿命。就为一车位要人性命,估计也是平时嚣张惯了,话又说回来如果是陆某自卫而反杀了马某,结果又如何?就像是昆山龙哥被反杀。

案情回顾

8月27日晚,昆山纹身龙哥驾驶宝马车,违规压线却嫌骑电动车的男子挡道,结果冲冠一怒提刀追着人砍,平时嚣张惯了砍人砍得很爽的这次却因为刀,意外脱落反被人杀,应了那句恶有恶报。

打架成本

常人总是说遇事冷静,但作为常人遇到这种嚣张人还真是打也不是躲也不是。这两件悲剧也警示世人,遇事冷静不要冲动,太嚣张自会有恶报。

7、汽车撞倒多名学生已致6死17伤,事发在葫芦岛建昌二小门口,你如何看待此事?

很多家庭的教育和社会教育相当失败,年轻人心里受挫的承受能力特别差。有一点不顺心的事,就去自杀或别的暴力手段去做事干事。不计后果。

目前可以查明的是奥迪男冲撞儿童的目的是为了报复社会,宣泄自己的不满,其驾车快速通过人群并且变道逆向冲撞儿童导致6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已经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当处以极刑才是。

目前查明的情况是犯罪嫌疑人韩某华,男,29岁,建昌县人,无业。该人性格内向偏执,心胸狭窄,近期因夫妻矛盾,轻生厌世,产生极端思想,采取驾车冲撞方式,随机选择作案目标,导致案件发生,而且公安机关已鉴定排除醉驾、毒驾。

目前犯罪嫌疑人韩某华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据此从男子的案发后果来看已经造成6人死亡17人受伤,其中死亡5人均是未成年人!而且其驾驶车辆故意违规逆行撞向儿童,主观方面已经涉嫌故意危害公共安全,而且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公安机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所以我想男子的行为不判处死刑,实在难以平民愤!

,自己想要轻生说不上错,妄图拉着别人给自己垫背,就罪恶滔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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