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通报游客坠亡事件

社会奇闻 2023-03-14 17:31www.188915.com奇闻趣事

景区通报游客坠亡事件经初步调查,死者张某,女,30岁左右,当地人,系该景区工作人员。目前,相关善后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具体体事发原因以警方公布为准。愿逝者安息,生者坚强。也希望广大网友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谢谢!”这条微博发布后,很多网友表示支持,纷纷转发。

游客偷摘杨梅坠亡,景区被判赔偿4万5,你怎么看?

谢邀。事情简要回顾:去年5月,60岁吴某,在广州某山村景区游玩时,爬树摘杨梅,由于树枝枯烂断裂,不慎跌落,送医抢救无效后死亡。之后,其亲属将该景区告上法庭,索赔60余万元。最终,法院判决该景区以未告知危险,承担5%的责任,既:45096.17元。

事情总算有了结果,而且大多数人认为法院判决比较公正,5%的赔偿也算是尽了人道主义补偿,合乎情理。本以为其亲属以"树太好爬了"为由把景区起诉到法院,让人觉得这个理由太牵强无根据,而且吴某属成年人,明知爬树有危险,还要挺而走险,完全属于个人责任。虽然法院的判决未能达到60万元,4.5万元的赔偿也算是其亲属告赢了。景区确实有点责任,应该将树用栅栏拦上或挂上警示牌告知游人。通过这次教训,景区应把杨梅树连根拔起了吧。

谢谢邀请!我表示赞同判决。就算出于人道考虑出点钱也无可厚非。最痛心的是人没了。还有就是告状之人。你是为逝者讨一个说法,还是想借此讨要金钱?明事理董事非的人都能看清楚。不管什么人,做事要厚道!不能太过分!

19岁大学生在桂林景区悬崖坠亡,景区出于人道主义赔3万引家属不满,你怎么看?

如果游客正规购票进入,在开放性景区,由不可抗力造成伤亡,那么公园方绝对有责任赔偿并且有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正规购票含保险)。但保险公司也有可以拒绝赔偿(游客在非开放景区出事或没购票)。此次事故的原因是他自己去爬公园内的非开放性地区。一般这种地方会有标志游客止步的牌。相当于是野山!而且当当地天气又是雨季时常阵雨,正常人都知道这种天气爬山绝对有危险,而且还是野山!死者占的责任比公园方更大。所以公园赔偿三万也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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